蒙牛與伊利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二審宣判

2017-03-02 15:21:17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日前,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二審宣判,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終審判決駁回蒙牛公司上訴,維持原判。蒙牛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請求法院撤銷原審判決,發回重審獲改判駁回伊利公司的訴訟請求。

乳業巨頭伊利與蒙牛之間的“雙星之戰”塵埃落定。日前,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與內蒙古伊利實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二審宣判,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終審判決駁回蒙牛公司上訴,維持原判。

2016年3月,伊利公司向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稱,“QQ星營養果汁酸奶飲品”是其于2012年上市銷售的專為兒童設計的飲品,包括香蕉口味和草莓口味。該産品包裝、裝潢設計獨特,是根據迪斯尼卡通形象在國內首創的3D立體包裝。該産品自2012年面世以來,獲得多個獎項。經過廣告投放與宣傳,獲得了極高的知名度,市場佔有率極高,是相關公眾廣為知曉的知名商品。蒙牛公司于2015年4月上市了名為“未來星營養果汁酸奶飲品”的産品,該産品也包括香蕉和草莓兩個口味,包裝裝潢以卡通形象為藍本,也是3D立體形狀,且卡通形象特點類似。作為同類産品,伊利公司與蒙牛公司的産品被並列擺放在貨架上,造成消費者混淆和誤認。蒙牛公司的産品銷售範圍廣、銷量大。伊利公司認為,被控侵權産品包裝、裝潢與伊利公司的産品包裝、裝潢在組成要素、設計風格等方面相同或近似,産品名稱也近似,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極易産生對産品來源的混淆和誤認。蒙牛公司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請求法院判令蒙牛公司停止銷售該産品,併發表聲明消除影響,賠償經濟損失200萬元、合理支出100萬元。伊利公司同時起訴了位於北京市海澱區的一家超市,要求其停止銷售蒙牛公司的涉案産品。

2016年12月,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審理該案後作出一審判決,法院一審判定:蒙牛公司構成對伊利公司的不正當競爭,判令蒙牛公司立即停止使用涉案産品包裝、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涉案海澱區某超市立即停止銷售涉案侵權産品,同時蒙牛公司應當消除影響,並賠償伊利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共計215萬元。

蒙牛公司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請求法院撤銷原審判決,發回重審獲改判駁回伊利公司的訴訟請求。

北京智慧財産權法院二審後判定:蒙牛公司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予駁回;原審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雖有所不當,但結論和判決結果並無不當,二審法院在對於相關事實的認定和適用法律予以糾正的基礎上對原審判決予以維持。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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