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注
1、現行《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自2011年1月起開始實施。
2、調查範圍。住宅銷售價格的調查範圍為70個大中城市的市轄區,不包括縣。
3、調查方法。70個大中城市的新建住宅銷售價格、面積、金額等資料直接採用當地房地産管理部門的網簽數據。二手住宅銷售價格調查為非全面調查,採用重點調查和典型調查相結合的方法,按照房地産經紀機構上報、房地産管理部門提供與調查員實地採價相結合的方式收集基礎數據。
4、新建住宅含保障性住房;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
5、價格指數的計算方法詳見中國統計資訊網《住宅銷售價格統計調查方案》。
6、表格中若含“——”,表示本月無成交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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