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壽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2017年第二期》,公示了壽光市偉信防水材料廠因生産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産安全的國家標準的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卷材産品,遭行政處罰。
2017年1月23日,壽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大隊四中隊接武漢市質監局産品品質監督不合資訊告知函,壽光市偉信防水材料廠生産的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卷材産品,在武漢市質監局組織的2016年4季度産品品質監督抽查中,被判為不合格産品,屬於一般不合格。該公司生産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和人身、財産安全的國家標準的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卷材産品,數量共計5000m2,貨值金額5000.00元。不合格産品已全部銷售,違法所得250.00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第四十九條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責令立即停止生産、銷售不合格聚乙烯丙綸複合防水卷材産品;2、沒收違法所得貳佰伍拾元整(250.00元);3、處罰伍仟元整(5000.00元)(罰沒共計5250.00元)。
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