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羅莊區的吳先生分期貸款買車,但因為貸款利息過高不想買了,500元定金要不回,吳先生對4S店的這種行為感到很氣憤。
2016年12月6日,吳先生在羅莊區沂州路與沂河路交會的北汽幻速4S店看中了一款價格不到4萬元的H2汽車,因為這款車零首付辦分期的優惠活動,吳先生就想辦理分期購車。4S店的工作人員答應按照貸款利息較低的分期向銀行發出申請,但是吳先生要先付500元錢。吳先生沒有簽訂任何協議,後通過微信將500元錢轉付給工作人員。
吳先生説:“當時就説試著給我申請低息分期,但是最終申請下來的分期利息較高,每個月要多還100多元,而且這並不是銀行,是一家叫作上汽金融的公司。”
記者聯繫了北汽幻速4S店,工作人員説:“吳先生沒有搞清這500元屬於定金,定金不退,我們為他申請分期需要人力物力去跑,吳先生不確定購買的話我們是不提供服務的。”
12315工作人員表示,雙方有協議表明這是定金,那定金就是不退還的。但是如果吳先生能提供相關證據,證明4S店當時收費時表明這不是定金的話,4S店應當退還。魯南商報記者 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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