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山東魯中12月28日訊(李碩)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36號)精神,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認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2016〕92號)要求,在高校自主申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遴選推薦的基礎上,教育部組織專家對各地申報推薦的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進行了審核認定。擬認定北京大學等99所高校為“全國首批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範高校”。現將名單予以公示(見附件)。公示時間為2016年12月26日-12月30日。
公示期內,如對示範高校名單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向高教司反映。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署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和聯繫電話,否則恕不受理。我們將對反映的問題進行調查核實,併為反映人保密。反映情況的書面意見務請於2016年12月30日之前通過郵遞、傳真或電子郵件(掃描件)送達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單大木倉衚同37號(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郵遞區號:100816;聯繫電話:010-66097854;傳真:010-66097859;電子信箱:gaojs_cfc@mo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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