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不少機關國企中秋主動“零福利” 有些怕出事
在山東省內一家老牌國企工作的老楊這個中秋過得很“清靜”,與往年不同,老楊所在的國企今年暫停了節日福利。由於企業發展形勢嚴峻,再加上八項規定,像老楊這樣“零福利”的員工不在少數。那麼,企業到底能不能給員工發福利呢?又有哪些福利是合規的?
福利過節費縮水3年,今年乾脆徹底停發
回憶起過去中秋節的福利,工作了二十餘年的老楊頗有感觸。“以前,油、米、面、月餅這些都是基本的,還有各種海鮮和肉。總共加起來得有十幾樣吧,有時候一趟都拿不完。”除此之外,老楊往往還會收到300元的過節費。
“今年不只取消了福利,連過節費也沒有了,中秋節連簡裝月餅都沒發。”實際上,從2013年開始,老楊的福利就縮水了,直到今年暫停發放。“過年過節,單位發的東西不一定多貴,都是一種心意。”對老楊來説,過節福利的變化還是讓他有點難以接受。
不僅在國企,在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原本熱鬧的中秋節,現在卻格外“冷清”。劉震(化名)是濟南市市中區某事業單位人員,以前中秋節成箱搬的海鮮、蔬菜、月餅等物品,現在只剩下一袋月餅,過節費也都沒有了。
政策並未禁止發福利,有單位只為節約成本
其實在去年年初,山東省總工會就下發了相關通知:基層工會在法定節日可以發放中國傳統節日的用品和職工群眾必需的生活用品,每位會員每年總額不得超過1000元。而傳統節日之一的中秋節,基層工會是可以發放相關過節物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