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就推行中小學教師培訓學分管理答記者問

2016-12-31 14:54:26 來源:多彩貴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教育部就推行中小學教師培訓學分管理答記者問。

  為教師專業成長搭建“立交橋”

  ——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就大力推行中小學教師培訓學分管理答記者問

  日前,教育部印發《關於大力推行中小學教師培訓學分管理的指導意見》,教育部教師工作司負責人就《意見》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意見》有哪些主要內容?

  答:《意見》共8條約2500字,包括3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提出總體要求。明確教師培訓學分管理要解決的主要問題,提出推行培訓學分管理的改革方向,並對建設教師培訓學分標準體系、做好教師培訓規劃進行了重點闡釋。二是明確主要措施。包括分層提供培訓課程、建立學分認定規範、嚴格學分審核認定、探索建立學分銀行和強化學分應用等內容。三是加強組織保障。主要就推進教師培訓學分資訊化管理、落實教師培訓學分管理職責等提出具體要求。

  問:《意見》做了哪些制度設計創新?

  答:《意見》以激發教師參訓動力,促進教師終身學習,促進教師持續成長為目標,對推動和規範中小學教師培訓學分管理做了以下制度設計創新:一是構建教師培訓學分標準體系。《意見》明確提出,各地要以大力推行教師培訓學分管理為抓手,著力構建培訓學分標準體系。學分標準體系的構建將有助於各地科學制定教師培訓週期規劃和年度計劃,有利於培訓機構分層、分類、分科建立教師培訓課程體系,有利於推進廣大教師按需開展自主選學。二是健全學時學分合理轉換機制。學時反映了學習的時長,學分則反映了學習的品質。針對當前不少地區存在的學時與學分簡單換算,未體現培訓層級和學習成效差異,不能對教師參訓學習形成激勵的問題,《意見》明確提出,要合理制定培訓學時與培訓學分轉換辦法,體現培訓級別和學員學習成效差異。在學時與學分的轉換上,實行培訓層級不同、學員學習成效不同、承擔培訓任務層次不同,差異性認定培訓學分的制度,體現了培訓學分的“含金量”,將極大地調動教師參訓的積極性。三是探索建立教師培訓學分銀行。《意見》明確提出,探索建立教師培訓學分銀行,記錄和存儲教師參加培訓與自主研修的成果,推動高等學校認可培訓學分,建立非學歷培訓與學歷教育的銜接機制,搭建教師專業成長的“立交橋”,拓寬教師終身學習通道。建立培訓學分銀行將有力推動高等院校、區縣研訓機構、一線學校的協同,促進教師職前培養和職後培訓的一體化。四是注重發揮培訓學分應用價值。針對當前培訓學分管理執行不到位、結果未有效運用、未能發揮激勵功能等現象,《意見》提出,將培訓學分與教師管理、學校考評和教育督導工作相結合;加強教師培訓學分監測與通報,分級落實監測責任,及時發佈年度和週期監測報告。強化教師培訓學分的有效應用,將教師參與培訓與自身專業持續發展結合,依託教師資訊化管理平臺,建立教師培訓檔案,適時記錄教師所學課程、學習成效和學時學分等關鍵資訊,對教師遞進式、持續性、終身化成長起到重要的支撐作用。

  問:《意見》出臺後,對貫徹實施有哪些要求?

  答:推行教師培訓學分管理是完善五年一週期的教師全員培訓制度,健全教師培訓管理機制,激發教師參訓動力,促進教師終身學習的重要舉措,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師研訓機構和廣大學校要高度重視,切實把培訓學分管理作為推進教師培訓改革的重要抓手,結合自身實際抓好貫徹實施。一是分級落實管理責任。二是分層提供培訓服務。按照學分標準體系,明確國家、省、市、縣、校等不同級別培訓以及教師自主研修的學分比例要求,建立培訓供給與需求的有效銜接機制。三是嚴格學分審核認定。各地要嚴格遵循“中小學校申報、市縣審核、省級認定”的流程,規範教師培訓學分審核認定程式,確保認定結果客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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