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啟動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 新任校長將不再戴“官帽”

2016-12-21 14:49:14 來源:大眾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20日,濟南市召開全市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工作會,會上發佈了《關於推進中小學校長職級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等3個相關通知,濟南市校長職級制改革正式啟動。

  20日,濟南市召開全市中小學校長職級制改革工作會,會上發佈了《關於推進中小學校長職級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等3個相關通知,濟南市校長職級制改革正式啟動。今後濟南中小學校長的副局級、處級等行政級別將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特級、一、二、三級校長。校長將徹底走出官場,步入學場,從“做官”轉變為“教育家”,由行政職務變成專業化職業。校長摘“官帽”後將打破校長終身制,這讓不少校長感受到了壓力,但隨之而來的好消息就是,實行職級制後校長們的收入待遇將普遍提高。

  校長的“官帽”咋摘?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

  校長職級制是推行校長去行政化的一項力舉。今年濟南市開始啟動校長職級制改革,市及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所屬公辦全日制中小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以下統稱“中小學”)校長均列入中小學校長職級制度改革範圍,其中包含黨組織書記、幼兒園園長。

  按照《實施意見》,列入校長職級制實施範圍的中小學校一律取消行政級別。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原則,學校現任幹部的行政級別繼續保留,納入檔案管理。但新任幹部不再套用行政級別,按有關規定、程式選拔。新設立的中小學校不再確定機構規格。

  在採訪中,一名校長表示,校長職級制啟動會讓校長淡化官本位思想,真正回歸到教育本身,需要校長推掉“官椅”,轉變角色。“學校需要教育家辦教育,而不是官員辦教育,今後沒有了行政上大大小小的會,讓我能回歸、深入到學生和課堂,回歸本業是件好事。”

  據悉,擔任中小學校長必須具有相應的任職資格,任職資格每2年認定一次,有效期4年。也就是説,今後誰想當校長,先看你有沒有當校長的資格。校長採取推薦考察、公開招聘等方式産生,由教育行政部門聘任。副校長由校長提名、組織考察或競聘上崗産生,由校長聘任。

  ●解讀:教育部門相關人士表示,“老人”是指現有行政級別的在崗校長,“新人”是指將參與按照校長職級制改革新政聘任的校長。現有行政級別的在崗校長,他們的行政級別將封存進入檔案,不再享受相應的幹部待遇。

  校長職級序列咋評? 分四級九等,3年評一次

  根據《實施意見》,校長職級制實行後,中小學校長不再有類似處長、副處長等行政級別,將啟用校長職級序列。

  中小學校長職級分為四級九等,分別為特級校長、一級校長(一、二、三等)、二級校長(一、二、三等)、三級校長(一、二等)。全市一級、二級、三級比例為3:5:2。其中,高中階段校長一、二、三級比例原則控制為5: 3:2,特級校長的數量控制在中小學校長總數的3%以內,並兼顧各學段和城鄉學校。

  校長職級如何評審?中小學校長職級每3年評定一次,根據辦學業績、專業水準、教師認可、學生認可、同步評價等確定校長職級。特級校長和市直屬學校校長的職級由市教育局組織評審,其他校長的職級由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評審,報市教育局備案。市及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分別成立中小學校長職級評審委員會,負責對校長職級進行評審。評審委員會由專家、知名校長和教育部門領導幹部組成,各佔1/3。

  ●解讀:市教育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校長需要達到國家規定的學歷要求,已取得相應的校長任職資格,並聘任校長工作崗位。例如申報評定特級校長、一級校長,應具有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若申報特級校長,還需具有領先的教育理論和科研水準、卓著的學校管理效益,並在全市乃至全國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讓教育家辦學,而不是讓官員辦學”,特級、一、二、三級校長認定的職級序列中,格外重視校長的專業水準等內容。

  校長收入將提高? 新增職級績效工資,收入會增加

  校長摘“官帽”後,校長的待遇將實行職級工資,職級工資則由基礎工資和職級績效工資構成。職級績效工資是實行校長職級工資後新增發的部分,也就是説實行校長職級制後,校長的收入將普遍比之前增加。

  雖然收入增加了,但是很多校長跟記者坦言,他們的壓力也增加了。“原來當上校長,只要不出啥重大事故,基本都是終身制,而現在校長摘官帽後,想要晉陞更高級別的校長,需要在課程改革、辦學品質上有突出的成績,如果幹得不好,不受教師和學生認可,年度考核不合格,將面臨解聘。”一名小學校長告訴記者。

  據悉,校長聘期內實行學年度考核和聘任期滿考核。考核評價分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個等次。其中優秀等次數量一般應控制在同級、同類學校校長數量的30%以內。考核結果與校長業績評價、職級認定掛鉤。

  校長按學年度進行考核,任期內得到優秀等次的次數,作為晉陞職級的優先條件。任期內考核如果出現基本合格等次,由所屬教育行政部門黨組織對其誡勉談話,降低職級績效工資系數,並作為下一次評定時降級或降檔的重要依據;任期內出現不合格等次或連續2年出現基本合格等次以及出現不合格繼續擔任校長職務問題的,解聘其校長職務。

  ●解讀:教育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職級績效工資標準按照上一年度所屬學校教師月每人平均工資額的50%-150%確定,其中特級校長按照150%發放,一級一等按照130%,一級二等按照120%,一級三等按照110%,二級一等按照100%,二級二等按照90%,二級三等按照80%,三級一等按照70%,三級二等按照60%,試用期校長按照50%發放職級績效工資。假設A小學上一年教師月每人平均工資為3000元,而A小學的校長為一級二等校長,那麼他的職級績效工資為3000*120%=3600元。校長職級越高,職級績效工資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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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長“官位”史

  “校長職級制”是近年來教育改革的熱詞。其實,校長有“官位”由來已久。1985年,國家在對機關事業單位實行工資制度改革中,提出了中小學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工資待遇與行政級別挂靠,即市重點中學、區縣重點中學、初級中學和中心小學(完小)的校長分別挂靠行政機關的正處級、副處級、科級和副科級。目前全國中小學基本上都是先確定學校行政級別,然後中小學校長職務級別與學校行政級別掛鉤,套用機關行政級別,並享受相應幹部級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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