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2月8日電(記者申寧)日前,教育部下發通知,要求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組織實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促進計劃,做好2017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
通知要求,積極拓寬基層和重點領域就業渠道。引導和鼓勵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各地各高校要落實好畢業生到縣以走訪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等政策,並結合實際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鼓勵畢業生到城鄉社區從事教育文化、醫療衛生、健康養老等工作,引導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東北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就業創業。繼續組織實施好“教師特崗計劃”“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等中央基層就業項目,鼓勵各地鞏固並擴大實施地方基層就業項目。
通知同時鼓勵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各地教育部門要積極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等,落實小微企業吸納畢業生的社保補貼、培訓補貼、稅費減免等優惠政策。要求各地服務國家發展戰略開拓就業崗位。圍繞“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京津冀協同發展”等國家重大戰略,主動對接人才需求,向重點地區、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要領域輸送畢業生。要抓住實施“中國製造2025”“網際網路+”行動計劃等契機,引導畢業生到先進製造業、現代服務業和現代農業等領域就業創業。
通知要求,深入推進創新創業教育和自主創業工作。各地教育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落實工商登記、稅費減免、創業貸款等優惠政策,為大學生創業開闢“綠色通道”。各高校要改革教學和學籍管理制度,完善細化創新創業學分積累與轉換、彈性學制管理和保留學籍休學創業等政策,支援創業學生複學後轉入相關專業學習。
通知強調,各地各高校要嚴格按照就業統計工作要求,通過“全國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系統”及時上報、更新就業資訊,確保數據真實準確。認真落實就業簽約“四不準”要求,不準以任何方式強迫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和勞動合同,不準將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發放與簽約掛鉤,不準以戶檔託管為由勸説畢業生簽訂虛假協議,不準將頂崗實習、見習證明材料作為就業證明材料。不得發佈含有歧視性內容的招聘資訊,嚴密防範招聘欺詐、求職陷阱等。要確保校園招聘等活動安全、有序,防止擠踏等意外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