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保衛部近日發佈了《規範校園電動自行車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規定,從今年11月1日起北大將禁止無非機動車通行證的校外電動自行車入校;12月1日起,將禁止所有無通行證的電動車入校。快遞、外賣等校外服務保障電動自行車也不例外。此舉一齣引發了北大校內學生的爭議,認為屬於“一刀切”管理,傷及學生利益。校方回應稱,此舉是為整治校園電動車亂象,防範交通事故。
申辦通行證須先辦北京市牌照
按照《通知》,申辦北大非機動車通行證的電動自行車須到交管部門註冊登記辦理北京市牌照。在取得牌照後按要求帶好相關材料到保衛部辦理學校非機動車通行證。校內師生免費辦理,校外服務保障人員每證10元工本費。
在辦理數量方面,《通知》稱將依據校園實際情況,考慮師生的合法合理需求,禁止超標和非法電動車,控制電動自行車總數,對違規車輛嚴格處罰。校內師生員工每人限辦一輛。同時,住在校園內及暢春園、暢春新園、中關新園等周邊的同學,除2016年10月20日以前購買的達標合法電動自行車可辦證外,10月20日及以後購買的電動自行車原則上都不予辦理。
無證車停放在校門外將被清理
《通知》還規定,所有辦理北大非機動車通行證的車主須簽署承諾書;通行證與車輛、騎行人對應,不得挪用、轉借、偽造、變更;入校時須下車推行,驗證後再通行;行駛速度不得超過20公里/小時,騎行時不得接看打手機、穿插搶行;不得載人(固定座椅內可載一名12歲以下兒童),後端載物不得超過車身30釐米;應在停車架或指定區域停放,不得亂停亂放。
對於校內師生不達標、不能註冊登記上牌的電動車,保衛部將協調有關電動車生産、銷售企業,進行以舊換新或回收處理,盡可能減少損失。對不能入校停放在校門外的電動車,短期內予以整理規範,未來協調交管、城管部門進行打擊清理。
送快遞的電動車須以單位名義辦通行證
針對送餐、送水、送貨等校外服務保障電動自行車,《通知》也特別做了規定,校外服務保障電動自行車須以單位名義辦理,如送餐公司、外賣餐館、送水站等申辦,須提供單位營業許可證、法人代表及聯繫方式、騎行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暫住證或居住卡)等材料。
依據《通知》,北大保衛部將於10月17日開始辦理非機動車通行證。11月1日起北大將禁止無非機動車通行證的校外電動自行車入校;12月1日起,將禁止所有無通行證的電動車入校。
爭議
學生:利益受損 處理方法屬於“一刀切”
對於《通知》,北大校內學生反響強烈。一部分同學認為此舉有利於規範校內交通秩序,防範交通事故。一名北大學生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學校對電動車掛牌、規範管理是好事。目前校內電動車數量越來越多,有些混亂。有些電動車行駛速度過快,不遵守交通規則,很容易撞上行人。這個政策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規範校內秩序,保護同學們的人身安全。”
但是,也有一部分同學對《通知》中部分規定的合理性進行了“吐槽”。一些同學認為《通知》中規定的“不得載人”一項給自己帶來了不便。“北大校園挺大的,平時偶爾也會騎車順路帶帶同學,這樣規定就有些不方便了。”一名學生對北青報記者説。
還有一些同學對學校處理不能上牌的電動車的方式不滿,認為這樣的處理方法屬於“一刀切”,傷及學生利益。“不合規、不能上牌的車就要被換掉或清理,感覺有點強制了。”一位同學坦言。
校方:新規為整治電動車亂象 防範交通事故
針對北大學生的意見,北大保衛處一位工作人員對北青報記者表示,此次出臺的《通知》是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學校制定新規,主要是為了整治校園內電動車亂象,防範交通事故,改善交通秩序。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北大保衛部已經不是第一次針對電動自行車採取相關限制措施。
2011年4月,北大保衛部就曾發佈公告稱,自2011年5月9日起禁止無牌照電動車進入校園行駛,發現在校園內騎乘無牌照電動車且在勸告出校無效的情況下將予以查扣。同年年底,北大保衛部再次發佈公告,為維護校園安全,禁止快遞員騎電動自行車入校。
本組文/本報記者 王曉蕓 見習記者 蔣若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