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家旅遊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等部門共同努力下,保護消費者利益、保障勞動者權益,“抵制低價遊、拒絕零報酬"導遊機制體制加快形成。
國家旅遊局監督管理司副司長唐兵13日説,導遊是旅遊業中與各要素關聯最多、與遊客接觸最密切的從業人員,為展示旅遊形象、傳播先進文化做出了重要貢獻。隨著旅遊業的快速發展,導遊權益保障工作尤為重要。近年來,國家旅遊局和地方各級旅遊主管部門積極作為,為優化導遊執業環境、保障導遊權益開展了很多工作,包括與人社部、全總等相關部委聯合開展導遊勞動合同、薪酬、保險等方面的專項督查,開展導遊服務費試點,積極規範導遊專座設置等。其中,開展導遊勞動報酬集體協商試點工作是我們在保障導遊勞動權益方面的重要嘗試。
唐兵在導遊勞動報酬集體協商試點工作交流會上説,今年3月,經徵求人社部、全總的意見,結合湖北、吉林、福建旅遊主管部門的申請,國家旅遊局決定在導遊基礎工作好、工會組織和行業協會機構健全的宜昌市、延吉市、廈門市開展導遊勞動報酬集體協商試點工作,試點期限半年。半年來,三個試點城市都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均建立了導遊基礎工會,導遊勞動報酬集體協商工作積極推進,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今天宜昌發佈《宜昌市導遊行業勞動報酬保障性標準》,這是湖北省和宜昌市旅遊、工會、人社部門共同努力的成果,是諸多優秀的旅遊企業積極支援的成果;導遊代表們激情昂揚地傳遞了“抵制低價遊、拒絕零報酬”的正能量,標誌著導遊勞動權益保障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和勝利,希望三個試點地區能夠為全國推行導遊勞動報酬集體協商工作提供更多寶貴經驗。
據介紹,去年國家旅遊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三部門共同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導遊勞動權益保障的指導意見》,首次專門針對導遊行業的勞動權益保障出臺行政指導意見,明確提出開展導遊勞動報酬集體協商和指導性標準制定工作,選擇試點地區建立協商對話機制,制定當地旅行社聘用導遊勞動報酬指導性標準,定期公佈、調整,從而建立公開、公平、合理的導遊薪酬制度。今年在哈爾濱召開的“2016年全國導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會議”上,印發了《國家旅遊局關於深化導遊體制改革加強導遊隊伍建設的意見》,進一步提出健全導遊執業保障體系,開展勞動報酬集體協商工作,重申了導遊勞動報酬集體協商試點工作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