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這些新規生效了:朋友圈資訊可“做證”

2016-10-08 16:28:39 來源:東北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  微信朋友圈等電子數據可做刑案證據;考駕照可以“先學後付學費”;網路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將被依法查處;“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在全國範圍內推進;公務員考試作弊將永不錄用……10月起,一些新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辦法開始實施。  ●朋友圈資訊可“做證”  由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印發的《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數據若干問題的規定》正式實施。規定指出,電子數據是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數

  微信朋友圈等電子數據可做刑案證據;考駕照可以“先學後付學費”;網路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將被依法查處;“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在全國範圍內推進;公務員考試作弊將永不錄用……10月起,一些新的法律法規和相關辦法開始實施。

  ●朋友圈資訊可“做證”

  由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聯合印發的《關於辦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審查判斷電子數據若干問題的規定》正式實施。規定指出,電子數據是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數據,網頁、部落格、微網志客、朋友圈、貼吧、網盤等網路平臺發佈的資訊以及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路應用服務的通信資訊等均屬於電子數據。

  規定明確,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有權依法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電子數據。當電子數據面臨被篡改或滅失危險時,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或檢察長可批准對其凍結保全。

  ● “五證合一”減負擔

  全國正式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申請人辦理企業註冊登記時,只需填寫一張表格,向一個窗口提交一套材料。

  國務院辦公廳出臺的《關於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明確,各地將全面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由登記部門直接核發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相關資訊在全國企業信用資訊公示系統公示,企業不再另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和統計登記證。

  ●駕考採用新大綱

  由交通運輸部、公安部聯合印發的《機動車駕駛培訓教學與考試大綱》開始使用。大綱規定,實際道路駕駛培訓計程最低不得少於300公里,科目二和科目三可以一起考試,駕考開始施行“先培訓後付費”模式。

  此外,大綱對學習時間也提出了新要求。C1證和C2證的總學時分別為62學時和60學時,均比原來的要求少了10多個學時。

  ●網售食品更嚴格

  《食品生産許可審查通則》《網路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嬰幼兒配方乳粉産品配方註冊管理辦法》等開始實施。

  根據相關規定,網路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産經營者具有備案、保障網路食品交易數據和資料可靠性、安全性以及記錄保存交易資訊等義務;奶粉企業要對奶粉配方進行註冊,需要提交多達10個申請材料項目的文件,包括嬰幼兒配方乳粉産品配方註冊申請書,證明配方科學性、安全性的報告,産品配方,産品配方研發報告等。

  ●郵輪抵滬免簽入境

  外國遊客來中國旅遊又新增了一條方便的渠道。據上海市政府新聞辦消息,上海口岸從10月起實行外國旅遊團乘郵輪由上海入境15天免簽政策,外國人持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隨郵輪來滬,由我國境內合法註冊的旅行社組織、接待,並經邊檢機關查驗准許後,可從上海港國際客運中心、吳淞口國際郵輪港口岸免辦簽證整團入境,在中國境內停留15天,並隨郵輪整團前往下一港,直至本航次郵輪出境。

  此外,郵輪從上海口岸入境後,還可以在15天內繼續前往我國沿海省市其他港口停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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