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莘縣城鎮污水處理廠涉嫌環保數據造假 被罰款10萬

2016-12-27 11:10:50 來源:齊魯網 作者:歐陽明哲 責任編輯:王建麗 字號:T|T
摘要】近日,山東省環保廳通報了莘縣深港環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自動監測數據造假案,今年被省環保廳查處的監測數據造假企業已上升為4家。

  近日,山東省環保廳通報了莘縣深港環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自動監測數據造假案,今年被省環保廳查處的監測數據造假企業已上升為4家。

  山東省環境資訊與監控中心通過重點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動態管控系統,發現2016年11月22日至24日,莘縣深港環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城鎮污水處理廠)氨氮自動監測設備參數變動異常,涉嫌數據造假。

  11月25日,省環境資訊與監控中心赴莘縣深港環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進行獨立調查。監控執法人員到達後,發現企業更換了門鎖無法進入監控站房,執法人員從已被企業破壞的窗子進入站房,確定該企業氨氮自動監測設備參數被人為修改。現場還發現該公司COD自動監測設備採樣管路被斷開並放置在礦泉水瓶中,無法採集真實水樣,公司涉嫌同時對氨氮和COD數據弄虛作假。監控執法人員立即固定好違法證據,並按照全省環保公安聯勤聯動工作機制通知省公安廳食藥環總隊。

  聊城市環保局、聊城市公安局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與省環境資訊與監控中心一起對企業進行調查問詢,通過監控視頻確定了造假實施者。目前,莘縣環保局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條規定,對莘縣深港環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頂格罰款10萬元,莘縣公安局依據《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對造假實施者王某行政拘留15日。

  近年來,省環保廳始終對監測數據造假持零容忍態度,採用動態管控、清理設備漏洞、及時公開監測數據等措施防止造假,採取“快、準、細、狠”獨立調查方式,嚴厲打擊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行為,對造假案件實施“一律頂格處罰、一律移交公安機關、一律媒體曝光”的處罰措施。

  總體上看,全省監測數據造假案件大幅減少,數據品質不斷提升。但是,仍有少數不法企業心存僥倖,為了經濟利益鋌而走險,通過私接暗管等方式弄虛作假。今年以來,省環保廳共查處4家造假企業,分別是巨野縣三達水務有限公司、日照城市排水有限責任公司、上實環境城西(濰坊)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和莘縣深港環保工程技術有限公司。

  環境監測是環保工作的基礎,數據品質是環境監測的生命線。監測數據弄虛作假影響環境決策和管理,誤導社會公眾,是嚴重的環境犯罪。按照《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安裝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並確保數據真實準確是重點排污單位的法定責任,通過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不僅排污單位將受到嚴厲的行政處罰,相關責任人也將受到公安機關的拘留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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