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3000元以上算數額較大 騙老人學生病人從重處罰

2016-12-21 09:49:58 來源:金羊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據新華社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20日聯合發佈《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進一步明確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的法律標準,統一執法尺度。其中明確規定,利用電信網路技術手段實施詐騙,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意見提出,電信網路詐騙數額達到相應標準之後,具有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10項情形之一的,即可酌重處罰。最高檢偵查監督廳副廳長元明介紹説,2015年,最高檢積極組織各級檢察機關參加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會同公安部開展電信網路違法犯罪重點整治地區督導、聯合掛牌督辦兩批共62起重大電信網路

三部門聯合嚴打電信詐騙,電詐數額認定有了全國標準

據新華社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20日聯合發佈《關於辦理電信網路詐騙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進一步明確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的法律標準,統一執法尺度。

據了解,這份意見共7個部分、36條。其中明確規定,利用電信網路技術手段實施詐騙,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兩年內多次實施電信網路詐騙未經處理,詐騙數額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意見提出,電信網路詐騙數額達到相應標準之後,具有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10項情形之一的,即可酌重處罰。人民法院適用量刑規範化審理此類案件,在確定量刑起點、基準刑時,一般應就高選擇。對電信詐騙犯罪被告人要嚴格控制適用緩刑的範圍,嚴格掌握適用緩刑的條件。

這份意見對電信網路詐騙引發、誘發的侵犯公民個人資訊,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等上下游關聯犯罪一併作出了規定,實現對此類犯罪的全鏈條打擊。其中,意見列舉了幫助轉取款、提供銀行卡等為電信網路詐騙活動提供幫助的八種主要行為方式,並明確規定明知他人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犯罪而實施這八種行為的,以詐騙共同犯罪論處。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長李睿懿表示,這份意見從堅持依法從嚴、全面、準確懲處和全力追贓挽損四方面對司法機關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工作提出要求,也提供了更為全面具體的法律依據,對於更加有力有效打擊這類犯罪必將發揮重要作用。

前11月超1.5萬電詐嫌犯被批捕

記者20日從最高檢獲悉,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充分履行檢察職能,始終保持對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嚴打的高壓態勢。據統計,2016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捕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1.5萬餘人。

最高檢偵查監督廳副廳長元明介紹説,2015年,最高檢積極組織各級檢察機關參加打擊治理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專項行動,會同公安部開展電信網路違法犯罪重點整治地區督導、聯合掛牌督辦兩批共62起重大電信網路詐騙案件。元明表示,最高檢將把嚴厲打擊此類犯罪列入2017年重點工作,持續深入推進有關專項打擊行動。

5大關鍵詞讀懂意見

數據顯示,今年1月至11月,全國共破獲各類電信網路詐騙案件9.3萬起,查處違法犯罪人員5.2萬人,打掉一批境外犯罪窩點。電信網路詐騙已經成了“過街老鼠”。接下來打擊電詐又有哪些“辣招”?“兩院一部”20日發佈的意見有哪些亮點?記者為您梳理其中關鍵詞,助您一文讀懂這份重要文件。

關鍵詞 三萬、五十萬

兩年內詐騙數額累計計算

意見規定,利用電信網路技術手段實施詐騙,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二年內多次實施電信網路詐騙未經處理,詐騙數額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長李睿懿解釋稱:“這一方面是對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體現從嚴懲處的精神,另一方面也考慮到,電信網路詐騙突破了傳統犯罪空間範疇,基本屬於跨區域犯罪,地域化色彩相對淡化,不宜再由各地自行確定具體數額標準。”

“在司法實踐中我們發現有些犯罪分子故意規避法律,每次詐騙的數額就三五百塊錢,但是騙的人特別多。”公安部刑偵局副巡視員陳士渠説,“按照以前的規定,三五百塊錢立不了刑事案件,這次意見就明確,小額騙了多次的也要打擊處理。”

關鍵詞 五千條/次

發送詐騙資訊也可能犯罪

意見規定,對於詐騙數額難以查證,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以詐騙罪(未遂)定罪處罰:發送詐騙資訊五千條以上的,或者撥打詐騙電話五百人次以上的;在網際網路上發佈詐騙資訊,頁面瀏覽量累計五千次以上的。

根據意見,上述情形中數量達到相應標準十倍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意見同時明確規定,上述“撥打詐騙電話”,包括撥出詐騙電話和接聽被害人回撥電話。反覆撥打、接聽同一電話號碼,以及反覆向同一被害人發送詐騙資訊的,撥打、接聽電話次數、發送資訊條數累計計算。

司法實踐中,特別是涉及詐騙數額方面,有時難以全部查清,因此意見在制定時充分考慮這一情況,採取數額標準和數量標準並行。

關鍵詞 從重處罰

造成被害人死亡等要重判

意見中規定了10項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應酌情從重處罰的情節,包括造成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者精神失常,冒充司法機關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組織、指揮團夥,在境外實施詐騙,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學生、喪失勞動能力人、重病患者及其親屬,詐騙救災款物,以公益、慈善名義詐騙,用“釣魚網站”“木馬”程式詐騙等。

意見同時規定,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犯罪,詐騙數額接近“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準,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相關規定中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關鍵詞 就高量刑

不同幅度量刑就高選擇

意見規定,電信網路詐騙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別達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處罰;達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詐騙罪既遂處罰。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同時構成詐騙罪和招搖撞騙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有的犯罪分子長期從事這類活動,有的在受過打擊處理後仍不收手,繼續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犯罪,而且手法更隱蔽,反偵查能力更強,傳染面更大。”李睿懿説,為嚴厲打擊此類犯罪分子,意見專門規定嚴格控制適用緩刑的範圍,嚴格掌握適用緩刑的條件。

意見規定,對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被告人裁量刑罰,在確定量刑起點、基準刑時,一般應就高選擇。嚴格控制適用緩刑的範圍,嚴格掌握適用緩刑的條件。注重依法適用財産刑,加大經濟上的懲罰力度,最大限度剝奪被告人再犯的能力。

關鍵詞 打擊共犯

出售公民資訊屬電詐共犯

對於使用“偽基站”“黑廣播”,出售、獲取、竊取公民個人資訊,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轉賬、套現、取現詐騙所得等電信網路詐騙關聯犯罪,意見作出了一系列針對性規定。

意見規定,明知他人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犯罪,而為他人提供公民個人資訊、提供銀行卡或手機卡、提供“偽基站”設備、提供網際網路接入或者支付結算、提供場所或者交通等幫助行為的,以詐騙共同犯罪論處。

意見明確,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資訊,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以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追究刑事責任。使用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資訊,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犯罪行為,構成數罪的,應當依法予以並罰。

此外,實踐中還有一些不法分子,雖然本人沒有到詐騙窩點參與實施具體的詐騙行為,但負責在社會上引誘、招募人員並向詐騙集團或團夥輸送,本人從中牟取非法利益。意見對此明確規定,以詐騙共同犯罪論處。

同時,意見還對金融機構等提出了“硬約束”,規定金融機構、網路服務提供者、電信業務經營者等在經營活動中,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被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分子利用,使他人遭受財産損失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新華社)

本版製圖/李金寶

廣州電詐案件被告人 大多獲刑三年以下

金羊網訊 記者董柳報道:記者從廣州中院近期發佈的廣州法院電信網路詐騙犯罪案件審判工作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從2014年至2016年8月,廣州法院共審結電信網路詐騙一審案件236件,二審案件31件。

統計顯示,2014年至2016年8月,廣州市兩級法院共新收電信網路詐騙一審案件254件,二審案件37件,分別佔一、二審詐騙案件總數的14.89%和13.65%;審結電信網路詐騙一審案件236件,二審案件31件,分別佔一、二審詐騙案件結案總數的15.04%和12.30%。從廣州各區法院受理案件情況看,電信網路詐騙案件收案數排名前列的分別為天河、海珠、越秀這三個中心城區法院。

據了解,廣州法院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對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團夥的首要分子、骨幹、累犯、慣犯、職業犯等加大刑罰懲處力度,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對於犯罪情節較輕,歸案後認罪態度好、主動協助追贓、積極協助抓捕的偶犯、從犯注意教育感化,依法從寬處理。

在廣州法院已經審結的案件中,被告人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1人,被判處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75人,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331人,被判處拘役的有7人,被判處緩刑的有98人,單處罰金18人,免予刑事處罰4人。

珠海調研打擊、整治 電信詐騙工作

羅娟約見基層省人大代表

為貫徹落實好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密切與省人大代表聯繫這一制度,15日下午,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羅娟在珠海市公安局約見其聯繫的省人大代表、珠海市公安局網警支隊副支隊長徐飛,聽取了徐飛代表對我省整治電信網路詐騙工作的意見建議以及履行代表職責遇到的困難,並就如何更好地開展閉會期間代表履職活動進行了交流。

羅娟對徐飛代表多年來積極推進打擊治理電信網路詐騙工作,提出一系列整治電信網路詐騙工作的對策和建議給予充分肯定。她指出,積極開展“雙聯繫”活動是省人大常委會的制度要求,一定要堅持好、執行好、落實好。她勉勵代表要密切聯繫人民群眾,積極反映人民群眾的呼聲和訴求,結合本職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履職活動,多提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積極履行好代表職責,為人民群眾解決更多的實際問題和困難。

羅娟還聽取了珠海市關於打擊、整治電信網路詐騙工作的情況彙報。 (黃麗娜任宣)

              熱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