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貼息禁用於已完工項目

2016-12-19 10:07:29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發改委: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貼息禁用於已完工項目---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了新修訂的《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辦法》。新修訂的管理辦法明確,補助貼息資金不得用於已完工項目和不得重復申請。

  據國家發改委網站消息,5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了新修訂的《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辦法》。新修訂的管理辦法明確,補助貼息資金不得用於已完工項目和不得重復申請。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明確要求,完善政府投資體制,發揮好政府投資的引導和帶動作用,進一步明確政府投資範圍,規範政府投資管理,加強政府投資事中事後監管。現行管理辦法是2013年發佈施行的,對於規範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髮揮了重要作用。隨著投資審批制度改革的加快推進,管理辦法亟需銜接落實投資項目線上審批監管平臺、三年滾動政府投資計劃和“一專項一辦法”等新要求。

  辦法修訂堅持以下原則:一是資金投向與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堅持縱向放權,強化省級部門作用。三是銜接線上審批監管平臺等改革創新舉措。四是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力度。

  新修訂的管理辦法重點強化了以下內容:

  一是嚴格用制度約束行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調整投資補助和貼息支援範圍。分專項制定管理辦法或者制定工作方案,補助貼息資金不得用於已完工項目和不得重復申請。

  二是更加注重發揮地方和企業在安排補助貼息工作中的作用。國家發展改革委的主要職責是制定規則、批復資金申請報告和匯總下達投資計劃,具體項目選擇將主要由項目匯總申報單位(省級發展改革委、計劃單列企業集團和中央管理企業等)負責。

  三是推進改革創新的制度化。將“列入三年滾動投資計劃”和“通過線上平臺完成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等作為申請資金的必備條件。同時,進一步精簡申報材料,線上審核相關要件。

  四是創新計劃下達方式。對於數量多、範圍廣、單項資金少和下達年度投資計劃時無法明確到具體項目的,國家發展改革委打捆或切塊下達年度投資計劃。打捆下達的計劃由省級發展改革委負責分解到項目,切塊下達的計劃下達時不確定具體項目,由省級發展改革委根據具體要求在額度內自行安排項目。

  五是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責任約束。通過線上審批監管平臺對項目實現調度全覆蓋。強化項目稽察和問題整改,將問題整改結果與資金安排掛鉤,強化對相關責任主體的紀律約束和處罰措施。

  新修訂的管理辦法將於2017年1月5日起施行,《中央預算內投資補助和貼息項目管理辦法》將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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