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房産繼承登記不再強制公證 需到大廳過7關

2016-12-09 09:40:12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從明年1月1日起,公證不再成為市民在繼承房産或者接受遺贈房産時的必選項了。也就是説,經過查詢、申請、查驗、詢問、受理、審核、公示之後,繼承了房産的申請人就可以進入登記環節,拿到房本了。

  從明年1月1日起,公證不再成為市民在繼承房産或者接受遺贈房産時的必選項了。記者昨日從市規劃國土委獲悉,《北京市不動産登記工作規範(試行)》即將啟動實施,這份規範不僅推出了多項便民措施,更讓不動産登記申請人有了選擇權,是否通過公證來繼承、接受遺贈房屋,過戶時將由您挑選。

  不再強制繼承房産公證成可選項

  去年,本報曾經刊發《老人繼承遺産難過公證關》一文,60多歲老人想繼承90歲駕鶴西去父親的房産,不僅需要在公證處、派出所、老家街道辦、房屋過戶大廳幾處來回跑,還要繳納公證費。

  國土資源部就注意到這樣的情況。今年5月30日出臺的《關於印發〈不動産登記操作規範(試行)〉通知》對繼承、受遺贈的不動産登記專門進行了規定。按照這一規定,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産申請登記的,申請人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的,按《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辦理登記;申請人不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的,該通知也專門規定了相應的辦理程式。

  市規劃國土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規範”的出臺是既貫徹落實《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國土資源部相關政策的重要舉措,也是規範全市不動産登記行為、維護交易安全、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的重要保障。

  記者注意到,新“規範”要求,公證成為繼承(受遺贈)不動産登記的可選項。這也就意味著,如果市民願意走公證程式,還可以按照公證程式來辦;如果市民想直接到不動産登記大廳辦手續,省去公證環節和費用,也可以辦理。

  仍需查驗不公證者要到大廳過七關

  公證不再是繼承(受遺贈)不動産登記的前置條件,但為了確保市民財産安全,市規劃國土委對查驗環節也進行了嚴格規定。

  相關負責人仔細比較了選擇公證和不選擇公證兩種情況。

  其中,選擇公證的繼承人,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登記部門按照原有相關規定辦理。相關負責人還表示,未來可以根據實際工作情況,考慮將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的不動産登記申請人,作為綠色通道的服務對象之一,為其提供更便捷的服務。

  而選擇不公證的申請人,則可以向檔案窗口申請查詢擬繼承(受遺贈)的不動産登記有關情況。登記大廳將先查詢此房産是否可以登記、進行繼承材料查驗、對申請人進行詢問,經查驗符合條件的進入受理、審核、公示、登記環節。

  也就是説,經過查詢、申請、查驗、詢問、受理、審核、公示之後,繼承了房産的申請人就可以進入登記環節,拿到房本了。

  “不再將繼承和受遺贈公證作為不動産登記的前置條件,體現了對不動産登記申請人程式性權利的尊重,兩種方式各有優勢。”業內專家説,不公證的方式可以為公眾節約公證費用,但不動産登記人員對相關規範和程式有一個熟悉的過程,新模式的運作肯定會有一個磨合期。

  省錢省事房本遺失無需登報聲明

  與以往登記工作規範比較,新規範壓縮了辦理時限,而且從免去登報、免代辦公證等方面給市民減少了支出。

  “這是順應國家‘放管服’相關政策要求。”相關負責人列舉了多條便民措施,比如此前如果遺失房産證,市民必須去登報,拿著登報聲明才能辦理後續業務;而此後,遺失聲明不需登報,只需在市規劃國土委官方網站上刊發即可。

  以前如果委託他人辦理業務,需要進行公證。而從明年1月1日起,境內自然人辦理業務可現場委託,不需公證。

  新《規範》將一般登記業務辦理時限一併壓縮為10個工作日,查封和異議登記明確為受理當日辦理,比國家規定的30個工作日縮短了20個工作日。另外還簡化了補換證手續及抵押權登出登記單方申請程式,減輕了權利人的負擔。據了解,市規劃國土委網站已經公佈了不動産登記辦事流程和各類登記業務收件標準。各區不動産登記大廳設立了諮詢臺和業務諮詢電話,公眾想了解更多服務資訊,可以登錄北京市規劃國土委官方網站不動産登記專欄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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