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網訊 記者林曦、實習生盧靖陽報道:12月1日,支付寶官方微網志發佈《關於打擊電信詐騙保障用戶資金安全的公告》,宣佈當日起將對部分業務規則進行調整,主要涉及支付賬戶管理、轉賬管理等方面。
支付寶稱,在支付賬戶管理方面, 12月1日起,同一用戶在支付寶只能開立一個Ⅲ類支付賬戶;新註冊賬戶自註冊之日起6個月內未發生交易,賬戶可能會被暫停使用,重新認證後可再次使用;如果多個賬戶對應同一手機號碼,且不具有合理性,支付寶將對此類賬戶進行告知並清理。
在轉賬管理方面,12月1日起,使用支付寶賬戶轉賬時,單日轉賬筆數上限為100筆。單筆轉賬金額規定保持不變。
此外,根據央行《關於加強支付結算管理防範電信網路新型違法犯罪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網上買賣POS機。支付寶將不再為銷售POS機、刷卡器終端的商戶提供收款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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