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用手機展示在西安倉庫裏的假貨(視頻截圖)
王海購買的假貨
雙十一的前一天晚上,促銷的鼓聲愈來愈密,直到8點多,王海的兩個手機還在輪流響起,他給下屬佈置了100萬元的搶購任務,一天了,才花出去一萬多。
如今,他已不僅僅是職業打假人,還是好幾家公司的老闆。接受採訪時他剛剛下班,餓了順手拿起桌上的棗夾核桃塞入口中——這棗夾核桃也是買來檢測的。“可能是二氧化硫超標吧,”他無所謂地説,“有時候你沒辦法避免這些。”
這是他打假的第21年。1995年,他買了兩副新力耳機,意識到可能是假貨,便又買了10副,並依據《消法》提出了雙倍賠償,被稱為中國打假第一人。二十多年來,從實體店到網路平臺,他隱藏在墨鏡之後,行走在“打假”與“商人”之間的平衡木上,在爭議之中成就著自己的事業。
註冊多個ID“備戰”雙十一
箱子從地面一直堆到天花板,裏面大部分是酒,還有若干保健品。價值三十來萬,都存放在王海天津的辦公室裏,等待檢驗。
這只是一部分,據王海介紹,為了“備戰”雙十一,他們在北京、天津、西安三個城市的十幾個收貨點,分批購買了大約價值60萬的白酒。
這個雙十一,他將主要目標鎖定肉類、保健品和服裝等,預計索賠1000萬。
戰役從兩個多月前起就開始了。由於上了多家商家的黑名單,王海不得不註冊了多個ID,在不同的地方收貨。即便如此,他還是屢被商家發現。10月2日購買的一批1萬多元的服裝,下單之後,商家提示,已經沒貨了。但同天幾乎同時,王海團隊的另一個賬號購買的同一批貨卻順利發貨了。
這不是他第一次遭遇這種情況。自從開始在電商平臺上打假以來,他已經有三十多個賬號被列入了黑名單,其中,有些商家直接跟他説,你的ID已經被列入了黑名單,因此不能發貨。
有的,甚至快遞都已經送到樓下,而被商家緊急召回。王海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今年八九月的時候,他們盯上了一款保健産品,花9萬多元買了一批,快遞送到樓下,沒等接收就折返了,並告訴王海,説是廠家召回,再問廠家,廠家説,是快遞把我們的貨物給弄壞了。
為了能順利完成雙十一的行動,王海從9月起,就出動了七人戰隊,開始挑選“重點打擊對象”。打擊的主要目標,就是銷售榜上排名前十或前二十的産品。
小組中四人負責找項目。先小批量買一些目標貨物,拿回來自己測試,試紙也是從網上買的,測試出的確有問題的,則送到實驗室去再次檢測。
兩個多月來,他們從100多種産品中重點揪出了十幾種。
“這個工作的難度其實並不大,”王海説,“有問題的太多了,閉著眼都能找到。”
如果兩個不同的實驗室檢測結果都有問題,剩下來的事,就要交給採購人員。三位採購人員用不同的賬號大量購買這十幾種産品,囤在不同的地方,攢夠一定數量再統一運到北京和天津的公司裏。
10日,王海又撥出100萬元給採購組,準備晚上雙十一再搶購一波。購物車已經填滿,就等午夜的到來。
從實體店到網際網路
11日下午3點多,搶購的高峰期已經過去了,他的100萬採購金,才花出去16萬。相比較他花錢花得艱難,電商們在這場狂歡中,幾乎是順勢就賺得缽滿盆盈。三個多小時後,阿裏發出通告:“交易總額突破千億,其中無線成交額佔比82.42%。”
網際網路經濟改變了人們的消費方式,也改變了他的打假生態。
2014年之前,他只有商超和電商兩支隊伍,隨著微商的發展,到了今年,他又組建了微商打假隊,所打擊的假冒偽劣涉嫌欺詐的案例,一半來自於網際網路。
但相對於實體店,電商打假更有難度。實體店的虛假宣傳主要是産品廣告、説明書和外包裝標注等,證據容易獲取,也容易保存,電商的虛假宣傳除了説明書和外包裝標注外,還經常出現于網際網路平臺上,如果沒有及時通過截屏等手段保留證據,網站修改內容後就很難蒐集證據。
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告訴北青報記者,電商通過網際網路遠端、虛擬交易,無法像傳統交易那樣眼見、耳聞、手觸,能夠實實在在地感受到産品的存在,加上交易手段又是通過銀行轉賬支付和快遞商品,雙方在整個交易過程中沒有實質接觸,因此電商出現虛假宣傳和假貨的幾率相對更大。
正因為這些問題,很多職業打假者並不願意在電商方面投入太大精力,因為取證與訴訟都比較麻煩。
“你看這些微商,就跟遊擊戰一樣,連人在哪都不知道。”王海打開微信,展示著一家微商的公號。他告訴北青報記者,不少出售假冒偽劣産品的微商都是在朋友圈賣東西,這比在淘寶、京東等平臺上維權更困難。成立微商打假隊以來,他們接了兩三起微商打假的項目,但最後都以和解告終。
“但網際網路購物是一種趨勢。”王海説。從鎖定目標起,他們就做好了每一步的證據保全,包括網頁截屏、購物實時錄影。對於涉嫌價格欺詐的目標,還要階段性記錄商品價格,同時,還要把取證的材料送到公證機構做公證,把購買的物品送到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作為中間方,電商平臺負有審查義務和事後補救的義務,如果購買的商品確實存在品質問題,應積極協助維權。”北京岳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岳屾山解釋道,“消費者如果發現商品問題,可以要求平臺提供商戶的資訊,如果提供不出來,則可以向平臺來主張權利。”
阿里巴巴公關部的相關員工稱,他們一直在跟假貨和虛假資訊作鬥爭,並利用大數據進行打假。
“我們會一如既往地堅持和假貨作鬥爭,我們也有更多的品牌商能加入進來幫助我們打假,至於王海怎麼做,那是他的個人自由,”對於王海這種職業打假人,阿裏公關部門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我們對他沒有什麼態度,我們堅持努力做好我們自己。”
是正義,也是一門生意
和摩拳擦掌等著12點“一鍵下單購物車”的普通消費者不一樣,他可不在乎打折,只想把這項100萬的購物“專款”都花掉,按照《食品安全法》對於食品安全的規定——“消費者購買了生産者生産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可以獲得10倍賠償金;食品銷售者即經銷商,銷售了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才承擔賠償損失,支付價款10倍的賠償金。”
“逐利”,這是很多商家對他下的定論。儘管職業打假人已經存在了二十多年,但外界對這個群體的爭議一直存在著,有人稱他們為“市場清道夫”,有的卻指責他們為索賠而索賠。“他們説我不算是真正的消費者,”王海好氣又好笑,“我買一瓶酒,非得喝掉或者送人才算是消費者嗎?”
他並不掩飾對於利用索賠來賺錢的盈利形式,也不在乎外界的評價。“打假這件事情,本身就能實現正義。跟動機無關。”王海説,“我做這個事情,盈利不是第一追求。”
如今,他手下有三組打假隊伍,近三十人,每個月,他要為此而支付30多萬元的工資。這並不是一筆小數目,但依靠打假索賠,這個團隊已經基本實現自給自足。王海告訴北青報記者,今年到現在,他因打假而獲得的賠償已經有五六百萬元。
“除去做檢測之類的成本,利潤很小的。跟做騙子的獲利不在一個層面。”王海強調。公司主營三種業務,幫消費者維權打假;知假買假;受雇于企業,替企業打假。第三種,是他生意的重頭,曾經,一家知名凈水機品牌慕名而來,付給他50萬元,拜託他打擊假冒産品。
相對於普通消費者和商家,法律界人士卻更多持支援態度。在他們看來,職業打假人一般具有專業的辨假能力和維權法律知識,索賠成功的幾率也會大很多。職業打假對凈化市場和消費者利益保護都具有積極作用。
“如果商家沒有假貨,你緊張什麼?如果你有假貨,或者對自己經營的商品不自信,那就應該趕緊採取措施解決假貨問題,而不是一味地糾結該誰管不該誰管。”陳音江説,“客觀上,如果沒有職業打假人,消法規定的懲罰性賠償也很難起到真正的懲罰作用。”
從單打獨鬥到團隊作戰
“打假是個技術活兒,不能靠經驗。”望著堆到天花板的酒,王海説。
經過兩個多月的行動,已經有保健品、酒和海産品三個項目打算走司法程式了。團隊裏的4個律師時刻待命,只等待檢測結果出來,就能進行下一步。
相較于十幾年前的單打獨鬥,如今的王海不論是在人員力量上還是在質檢維權的力量上,都不可同日而語。他辦了一個熱線,每天都能接到好幾個爆料電話,這批出了問題的酒,也是這樣“撞進”了他們的視線中。
還是在今年夏秋之際,有一天,王海收到一段視頻,視頻那端的爆料人拍了一個沒有生産許可證的商家,利用酒精勾兌酒來冒充糧食酒。
看完視頻,王海馬上安排人取證,證實了這段視頻的真實性之後,他從這位經銷商手裏買進大批白酒,送檢。據王海透露,除了利用酒精勾兌酒來冒充糧食酒之外,這次的“戰利品”裏,還有添加塑化劑的。
“不過依靠爆料還比較少,更多的是自己的團隊找出來的。”王海説。在他的團隊裏,每個人都是某一方面的專家,“比方説我要打肉類産品的假,那我找的人,要麼就是做過肉類生産的,要麼就是做過檢驗的,總之,肯定對這個領域非常了解。”
隨著他打假的名聲越來越大,很多其他熱心打假的人士也會將爆料提供給他。“畢竟他在法律這方面比較懂。”
北京人李承順(化名)也是一名熱心打假的人士。2005年,李承順在洗澡時,洗澡間正好有臺洗衣機在洗衣服,他吸入了洗衣液揮發出來的化學物質,當即窒息。
恰巧王海也關注了這個洗衣液品牌,只不過當時他關注的點是,其中的化學成分是否致癌。受到傷害的李承順在查閱了大量的資料之後聯繫了王海,告訴他,這種化學成分並不致癌,你們的研究方向錯了。
兩個立志打假的人就這樣隔空成為戰友。李承順英文好,對電器了解深,這些年,幫王海找出了十多個問題産品。
並不是所有的打假都一帆風順。
幾年前,他們盯上過一種果脯,“在江蘇找了好多家機構檢測,都檢測出了甜蜜素,但拿到北京檢測,就是什麼都檢測不出來。”王海説。為了保險起見,他們放棄了這個案子。
在全國,他們有三四十家常去的鑒定機構,每年花在檢測上的費用就有二三十萬元。這不僅因為他們送檢物品數量巨大,為了避免檢測方造假,只有在確保兩家以上鑒定機構都檢測出有問題,他們才會進行下一步行動。
但這仍然免不了官司纏身。2014年9月,王海團隊買了一種宣稱是用冬蟲夏草為原料的保健品,送檢之後,發現並沒有蟲草素。在整理了所有的證據之後,王海提起了訴訟,但被對方反訴為侵犯名譽權,向他索賠500萬。
原以為證據在握的王海,一審敗訴了。王海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正好就在今年11月11日。
法律收緊職業打假行為
“並不是所有的都是為了錢。”談起即將開庭的這樁官司,王海説,“這東西我們買了5萬多,假一賠三,就算贏了也就15萬。但我們投入的人力和財力可不少。”
打假二十多年後,他更精明,也更加平和。
作為打假第一人,他買到的假貨屈指可數。買東西前,他都會把人家商家的資訊翻個底朝天。“先了解主體資訊,什麼人賣的;再了解他所介紹的産品功效有沒有科學依據;再看成本和售價。”有報道稱,他上街買個包子,都要拍下來人家麵粉顏色正不正。
早年的時候,他還跟成都的藥監局掐起來過,這些年,他越來越樂於跟政府部門合作。在深圳打假的時候,帶了八九十個人,跟在警察後面去一個制假村。沒起衝突,對方看他這陣勢,沒等進村就跑了。
雖然力量與聲勢壯大,但他仍然很謹慎。他從未在媒體前摘掉墨鏡。二十多年來,形象一直如此。用他自己的話講,這叫“風險管理”。
揪出制假者,這是讓他感到最有成就感的時刻。但這樣的成就感還能維持多久,還是個未知數。
今年8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其中第二條規定,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其權益受本條例保護。但是金融消費者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以營利為目的而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行為不適用本條例。
在很多職業打假人看來,此條條例意味著法律對於職業打假行為的收緊。
“不能説因為他們是職業打假人,他們的打假行為中摻雜自己的利益,維權就得不到保護,否則企業便可以因此逃避責任。”律師岳屾山説,“維權的最終結果,是要企業為商品品質承擔責任。”
作者:楊寶璐鄭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