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最高人民法院今天發佈《通知》,不支援金融機構不合理收費變相收取高息,強調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
對於涉及民間投資民事商事案件的審理,《通知》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依法審理金融借款、融資租賃、民間借貸等案件,保護合法金融創新,推動化解民營企業面臨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最高法民二庭副庭長楊永清表示,一方面,要正確認定新型擔保合同的法律效力,助力提升民營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依法支援民營企業多渠道融資,緩解中小微企業融資困難的問題;另一方面,要嚴格執行借貸利率的司法保護標準,不支援商業銀行、典當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以利息以外的不合理收費變相收取高息,依法打擊和處理非法集資犯罪,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通知》要求依法妥善審理勞動糾紛案件,降低企業用工成本,繼續堅持依法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與企業生存發展並重的理念,堅持保護勞動者權益和企業生存發展的有機統一。依法審慎採取強制措施,保護企業正常生産經營。
楊永清指出,確需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的,要嚴格按照法定程式進行,盡可能為企業預留必要的流動資産和往來賬戶,最大限度降低對企業正常生産經營活動的不利影響。(記者孫瑩)
評論:我要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