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吸粉編虛假資訊 “彌達斯”寫手被罰20萬元

2016-10-15 14:12:27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高靜 字號:T|T
摘要】因為編造虛假資訊,李某收到了證監會的罰單:責令改正,並處以20萬元罰款。 於是,2016年2月24日21時13分,“彌達斯”正式發佈《國家隊:招商銀行副行長喊你還錢了》一文。

   ■本報記者 朱寶琛

   因為編造虛假資訊,李某收到了證監會的罰單:責令改正,並處以20萬元罰款。同樣受到處罰的還有中融匯智金融服務(上海)有限公司,其是公眾號“彌達斯”的實際運營管理方。

   為“吸粉”編造虛假資訊

   事情還得從2016年2月24日説起。

   李某是微信公眾號“彌達斯”內容中心總編輯,其主要的一項工作就是為該公眾號撰寫文章。當天下午,李某通過網路搜索到了招商銀行副行長趙某在“亞布力中國企業家2016論壇”上講話的相關資訊。

   據了解,趙某在當天的活動現場是這樣表述的:未來股市好了,起來了,慢慢就把我們退了。我們也希望,比如現在2800點,真的賺到4200(點)、4300(點),中證金(注:指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也退了,能把錢還給我們。

   然而,就是這麼一番表達,李某在所撰寫的《國家隊:招商銀行副行長喊你還錢了》一文中,將其表述為“招商銀行副行長趙某今日公開喊話證監會,督促其趕緊還錢”。

   “這一文章採用了不符合實際的標題吸引讀者眼球,內容上也存在斷章取義、主觀臆測、曲解發言人真實意思等情形。”證監會相關工作人員介紹。

   同時,文章還提到,“不僅如此,對於救市資金這大半年來的投資損益情況不夠透明,該副行長也表示了不滿”。然而,根據招商銀行提供的説明,發言人對投資損益相關表達,是趙某針對主持人提出的4萬億元資金來源及救市具體渠道其本人並不知道這一客觀事實的陳述,並非對於救市資金這大半年來的投資損益情況不夠透明表示的不滿。

   那麼,李某緣何會想到寫這麼一篇文章?

   據辦案人員介紹,李某在網路上看到招商銀行副行長趙某講話的相關資訊,併發現網友紛紛留言及評論,認為該話題熱度較高、在寫作方面有發揮空間,萌發了以網路流行語撰寫一篇相關報道的想法,以吸引粉絲,增加“彌達斯”的影響力。

   於是,2016年2月24日21時13分,“彌達斯”正式發佈《國家隊:招商銀行副行長喊你還錢了》一文。

   該文章發佈後,被迅速、廣泛傳播,並産生了很大的影響力。

   這從幾組數據中可見一斑。

   通過微信,僅在兩日內就有超過四萬次閱讀。同時,被一些主流財經網站轉載,加速和擴大了該虛假資訊的傳播速度和範圍。通過百度搜索“國家隊:招商銀行副行長喊你還錢了”可得到105萬個結果。

   神速調查 起底“彌達斯”

   2016年3月2日,證監會稽查局發函深圳證監局,要求就這一案件進行調查。於是,深圳證監局辦案人員馬上行動,並查到了到底是誰在運作“彌達斯”這一公眾號。

   “基於微信公眾號運營和傳播資訊的特點,與傳統編造傳播虛假資訊案相比,該案的涉案主體採用虛擬化的方式在網路上運作,更具有隱蔽性。”辦案人員介紹,微信公眾號“彌達斯”借用了一家經登記備案的私募機構名義進行微信認證,其實際運營主體與名義認證主體、名義認證主體本身註冊地與實際運營地均存在不一致的情況。

   “為找出‘彌達斯’真正的運營主體和運營地點,調查組窮盡各種調查途徑,最終從該公眾號註冊時留下的一個聯繫電話入手,順藤摸瓜獲取了這一公眾號的真正運營地。”辦案人員介紹。

   通過一天高效、忙碌的現場工作,調查組找到了文章撰寫人,固化了李某撰寫文章的證據,並掌握了“彌達斯”的真正運營情況,勾勒出“彌達斯”運營主體和認證主體在運營中扮演的角色;還獲取了文章廣泛傳播的證據,為確認各方主體責任拿到了第一手證據。

   據辦案人員介紹,微信公眾號“彌達斯”實際由中融匯智運營。該公司成立於2015年11月。在這起案件中,中融匯智主要是傳播虛假資訊。

   強有力的證據回應

   涉案主體辯解不成立

   這一案件的焦點在於“招商銀行喊國家隊還錢”一文是否真實反映了招商銀行副行長趙某在亞布力中國企業家2016論壇上的講話內容。

   辦案人員介紹,李某作為 “彌達斯”內容中心總編輯,在未經核實的情況下,對其通過網路搜索獲得的相關媒體報道招商銀行副行長趙某發言內容進行了主觀臆測,曲解趙某發言的真實意思,撰寫了包含虛假資訊的《國家隊:招商銀行副行長喊你還錢了》一文,該文真實內容與虛假內容的混雜給投資者甄別真假造成進一步障礙,在市場敏感時期對證券市場及投資者造成誤導,擾亂了證券市場,李某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一款有關“禁止國家工作人員、傳播媒介從業人員和有關人員編造、傳播虛假資訊,擾亂證券市場”的規定。

   中融匯智係微信公眾號“彌達斯”的實際運營單位,在運營的微信公眾號“彌達斯”發佈帶有虛假資訊的《國家隊:招商銀行副行長喊你還錢了》一文,造成廣泛傳播,擾亂了證券市場。中融匯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第七十八條第三款有關“各種傳播媒介傳播證券市場資訊必須真實、客觀,禁止誤導”的規定。

   當然,當事人及其代理人也提出了申辯意見:第一,李某的行為不構成編造虛假資訊;第二,中融匯智的行為不構成傳播虛假資訊。

   “涉案主體一直辨稱其編寫發佈的文章根據公開可靠媒體報道綜述而成,僅作了簡單引申,不存在編造虛假資訊問題。”辦案人員介紹。

   對此,調查組經過多方努力,聯繫了當事人趙某、論壇組織方、第一手新聞發佈方等多方,並在網路上進行了深入搜索,取得了招商銀行副行長講話的現場視頻資料、文字整理資料、第一手新聞稿、網路轉載新聞等,通過對這些來自不同渠道的材料進行細緻的比對分析和相互印證,了解趙某講話的真實情況和背景,最大限度還原了事實真相,證實了《國家隊:招商銀行副行長喊你還錢了》一文儘管在部分內容上存在真實性的成分,但採用不符合實際的標題吸引讀者眼球,其部分內容斷章取義、主觀臆測,刻意將趙某在論壇上對救市情況的客觀陳述歪曲成不滿、催促還錢等與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明顯背離的內容,以強有力的證據回應了涉案主體的辯解。

   嚴打編造傳播虛假資訊行為

   據介紹,目前,證監會打擊編造、傳播證券期貨虛假資訊初步形成了有威懾力、持續性、常態化的執法格局。

   統計數據顯示,2015年以來,證監會立案稽查編造、傳播虛假資訊行為19件,作出行政處罰 11件,移送公安機關5件,專門部署開展打擊編造、傳播虛假或誤導性資訊專項執法行動,形成有效執法威懾與遏制。

   證監會相關人士表示,下一步,證監會將進一步加大對證券期貨謠言的監測與線索發現力度,對嚴重危害市場秩序、嚴重影響投資者信心與預期的編造、傳播虛假資訊行為依法嚴懲,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並全面關注其中是否存在任何操縱市場、偽市值管理、利益輸送等行為,紮實貫徹落實“依法監管、從嚴監管、全面監管”的工作要求。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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