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2014年第一季度大氣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資金清算匯總表
近日,山東省環保廳發佈了2014年第一季度17地市大氣品質排名,數據顯示,一季度山東“藍天白雲。繁星閃爍”天數及主要大氣污染物均有所改善。根據《山東省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暫行辦法》(簡稱《辦法》),省內空氣品質補償機制首次運作,各城市的生態補償具體額度也進行了首次公佈。
公佈的數據顯示,山東省2014年第一季度大氣空氣品質生態補償資金共計7029萬元,其中考核得分最高的聊城市生態補償資金額度為950.00萬元,分數最低的煙臺為32.00萬元。濟南以638.00萬元的金額名列第四。
根據山東省日前印發《山東省環境空氣品質生態補償暫行辦法》,按照“將生態環境品質逐年改善作為區域發展的約束性要求”和“誰保護、誰受益;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以各設區的市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等四類污染物季度平均濃度同比變化情況為考核指標,建立考核獎懲和生態補償機制,污染物濃度以微克/立方米計。其中,PM2.5、PM10、SO2、NO2四類污染物考核權重分別為60%、15%、15%、10%。
根據《辦法》規定,山東省對各設區的市實行季度考核,每季度根據考核結果下達補償資金額度。省財政廳、環保廳將按公式對各設區的市考核並計算補償資金:考核得分=[(上年同季度PM2.5平均濃度-本年考核季度PM2.5平均濃度)×60%+(上年同季度PM10平均濃度-本年考核季度PM10平均濃度)×15%+(上年同季度SO2平均濃度-本年考核季度SO2平均濃度)×15%+(上年同季度NO2平均濃度-本年考核季度NO2平均濃度)×10%]×稀釋擴散調整系數。
某設區的市補償資金額度=考核得分×生態補償資金系數。其中,污染物濃度以微克/立方米計。生態補償資金系數為20萬元/(微克/立方米)。考核數據採用山東省環境資訊與監控中心提供的各城市環境空氣品質自動監測數據。自動監測數據每月通過《山東環保要情簡報》、省環保廳官方網站發佈。數據和計算方式公開透明,各市每季度上繳或省級下撥的資金額度公開透明,便於公眾監督。
根據規定,各市在收到資金後,需嚴格按照《辦法》及國家和山東省關於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管理的有關規定,將資金統籌用於轄區內改善大氣環境品質的項目支出。(記者 張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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