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山東省級三公經費公開納入績效考核
近日,山東省制定出臺《山東省省級“三公”經費預算管理和公開暫行辦法》,對省直部門“三公”經費預算管理和公開工作作出明確要求。這是山東省繼去年首次公開省級“三公”經費預算以來推出的又一重大舉措。
省級“三公”經費堅持總量控制,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省直部門各項收入安排的“三公”經費支出應當全部納入預算,不得以任何形式隱瞞、坐支。省直各部門應當嚴格按照支出標準編制“三公”經費預算。“三公”經費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將由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水準、有關貨物和服務的市場價格水準確定。
《辦法》要求,因公出國(境)經費審批部門和任務審批部門,應當根據各自的職責參與因公出國(境)的聯動審批,從源頭上把握和控制因公出國(境)活動。嚴格執行因公出國(境)經費先行審核制度。無出國經費預算的,有關部門不得安排出國。
公務用車實行政府集中採購。公務用車運作維護費預算按照編制內實有車輛數合理編制,省直部門應當加強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執行公務用車加油、保險、維修費用政府採購制度,建立健全公務用車油耗、運作費用單車核算和節獎超罰制度。
對於公務接待費,接待單位應當在規定的開支標準內,編制公務接待經費預算,嚴禁超標準申報預算。禁止在接待費中列支應當由接待對象承擔的差旅、會議、培訓等費用,禁止以舉辦會議、培訓的名義列支、轉移、隱匿接待費開支。
省直部門應嚴格按照財政部門批復的“三公”經費預算執行。嚴禁超預算或者無預算安排“三公”支出,嚴禁虛列支出、轉移或者套取預算資金。“三公”經費支出全面實行公務卡制度,據實編制“三公”經費決算並保持預決算口徑一致。
對“三公”經費的預決算公開,《辦法》也作了詳細規定。關於“三公”經費的公開時間和形式,《辦法》規定,部門“三公”經費預決算應當分別隨同部門預決算一併公開。部門預決算應在批復後20個工作日內,在本部門網站或省政府網站予以發佈。對於預決算變動大、不同年度之間波動大等情況和項目,必須作出合理説明解釋。
省直各部門“三公”經費預決算管理和公開工作有關情況,將納入績效考核指標進行考核。
責任編輯 闞金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