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近日正式出臺指導性意見,要求各級法院以依法及時公正解決各類糾紛案件為重點深入推進司法能力建設,不斷提高為構建和諧廣東服務的能力和水準。
該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全面加強各類民商事糾紛案件的審判和執行,對企業科技研發、結構調整、産業轉移中和涉港澳及“泛珠三角”合作中發生的糾紛,以及各類涉農案件,要依法及時公正處理,依法促進經濟協調發展機制的建立;認真履行接受人大監督的職責,切實加強人大代表提出監督意見的辦理工作;嚴格依法妥善處理行政案件,努力推進民主法制機制的建立;積極參與先進文化建設,對涉及影響教、科、文、衛等發展的重大、疑難、複雜案件,要加強審判指導和研究,進一步加強法制宣傳工作,促進先進文化培育機制的建立;加大對科技創新、民間創業、城鄉就業等相關案件的審判力度,依法妥善處理科技開發、推廣、應用中産生的各類糾紛案件,加強對智慧財産權的司法保護力度,及時妥善解決好企業兼併、轉讓、破産等相關案件,維護和促進創新激勵機制建設。
指導意見還明確要求,各級法院要加強對涉及分配、社保、外來工權益保護等類糾紛案件的審判和執行,切實做好司法救助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困難群眾的司法保護力度,維護社會公平公正;大力加強調解工作,貫徹全程調解原則,強化辯法析理,努力息訴止爭,進一步加強對人民調解組織工作的指導,努力建立人民調解與訴訟調解相銜接的工作機制,促進多元化社會矛盾解決機制的形成;依法嚴厲打擊各種刑事犯罪活動,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全力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促進社會治安長效機制的建立。(記者黃日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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