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明年1月1日起—商品房公攤演算法須網上公示

明年1月1日起,商品房銷售將更為透明公開。昨天,北京市建委下發《關於規範商品房預售方案和房屋測繪技術報告書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對商品房預售申請應具備的條件做出更加明晰嚴格的規定,同時要求房地産企業必須將公攤面積演算法等相關資料在網上公示。這意味著,買房人可以通過獲得更多的資訊有力地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辦法實施後將有三大突出變化。

解讀三大變化

●變化一:公攤面積演算法上網公示

新規:《通知》第六條規定,開發商取得預售許可後,房屋測繪技術報告書和面積分攤情況將在北京市房屋土地測繪資訊網(www.bjfdcch.com.cn)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被分攤的共用部位的名稱、用途、所在位置、面積;參與分攤共用建築面積的商品房的名稱、用途、所在位置、面積、分攤系數;不分攤的共用部位。解讀:對消費者來説,以往面積的分攤情況都是聽開發商講,現在可以通過查詢政府網站上的相關資訊,對自己所購房屋面積做到心裏有數。市建委有關人士介紹,雖然現在已經要求按套內建築面積銷售,但開發商通常還是先計算出按建築面積測算出來的總價,然後再折算出套內單價,其間還是無法回避公攤面積。

●變化二:商品房規劃不得隨意更改

新規:《通知》第七條規定,商品房項目取得預售證後,預售方案相關內容不得隨意更改。

解讀:這一條對消費者來説也相當重要,以前經常碰到收房後發現戶型、朝向等與當初開發商承諾不一致的情況。從明年開始,開發商要調整已經審查過的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面積等,必須要提供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以及審查機構的審查變更説明和重新測繪的房屋測繪技術報告書。

●變化三:面積不準測繪機構將擔責

新規:《通知》規定,測繪機構必須要按審查合格的施工圖進行商品房面積預測,而不能開發商提供什麼圖就按什麼圖測繪,否則,發生面積糾紛的,將由開發商和測繪機構共同承擔責任。解讀:通過測繪機構來限制開發商,將有助於減少可能發生的面積糾紛。(張曉莉)

《北京晨報》 2004年12月30日


以"套內建築面積"計價 重慶取消購房公攤
房屋公攤面積有了計算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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