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把公安局長“送”進大牢

    “腳穿黃膠鞋,肩背綠挎包”,給人一付廉潔假像的高級警官——寶雞市公安局局長范太民,近日因受賄罪被公安機關依法逮捕,並移送檢察機關公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把這位公安局長“送”進大牢的竟是一個小偷。

    光顧局長辦公室三十次 小偷盜走數十萬元現金

    2001年7月27日晚,一名竊賊在寶雞市公安局作案時當場被擒。

    讓公安人員想不到的是,竊賊説他近3年來先後在市公安局局長范太民的辦公室行竊30次,盜走數十萬元現金,還有金戒指、黃金手鐲、名牌手錶、金質毛主席徽章等財物。

    8月9日,由陜西省紀委、省檢察院、省檢察院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始對范太民涉嫌收受賄賂、禮金等問題進行調查。辦案人員調查發現,范太民在任寶雞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副局長、局長期間,利用職權先後索賄、受賄10余萬元,收受禮金30多萬元,非法佔有企業四室一廳住房一套,還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違規參與營利性經營活動,牟取暴利。

    分文未出卻得四室一廳 六年收受禮金三十余萬

    1996年底,范以疏通業務關係為名向寶雞市市級機關房地産開發公司負責人李某索要人民幣5萬元;

    1999年10月,范放在辦公室的3萬元現金被盜後,有意將此情況告知他人,不久就有人送他3萬元;

    2000年六七月,范裝修住房,向他人索要價值3萬多元的裝修材料;

    2000年春節,某房地産開發公司集資建房,公司經理找到范,商定為其留四室一廳15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房款由公司支出,范分文未出,卻收下了以其妻名義開具的集資款收據;

    范6年中累計收受有關單位“過節費”和個人禮金30多萬元,其中2000年范在北京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習時,收受禮金3萬多元;

    范還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私設小金庫。1994年至1999年,多次指示他人虛開稅務發票20余萬元在下屬單位報銷,套取公款設置小金庫供自己支配使用。其中,僅請客送禮就花去4萬多元。

    廉政賬戶上交2700多元 假像贏得挎包局長美譽

    然而,多年來范在暗中大肆索賄受賄、違紀違法的同時,表面上卻大談遵紀守法、大做清正廉潔文章。1995年5月,一個體戶送給他3萬元存摺,當著局監察室主任的面,他在存單上寫到:“我雖然沒有錢,但我有人格、有黨性……我視不義之財為糞土”,當場將存單退還來人。

    寶雞市今年設立“519”廉政賬戶後,唯獨范署上真名實姓交了2700多元的有價證券。更讓人驚奇的是范還極力粉飾自己的樸素和節儉,在任市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到局長的數年間,他經常腳穿解放鞋,肩背綠挎包,還贏得了“挎包局長”的美譽。

    人民網200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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