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0.26"案兩主犯被判死刑

    在經歷了長達近11個小時的庭審後,榆次1026驚天血案獲一審判決。25日晚7時50分,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大法庭,審判長當庭宣判:胡文海犯故意殺人罪、私藏槍支彈藥罪,兩罪並處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劉海旺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胡青海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胡文海現年47歲,劉海旺42歲,胡青海(係胡文海之弟)43歲,均係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人。

    

    經法院審理查明,1999年6月,胡文海因懷疑本村高家兄弟將其劈傷是村幹部胡根生等人背後指使,便生報復之念;2001年初,胡文海想承包村辦煤礦但未中標,遂對胡根生等村幹部更加仇恨,即準備殺人報復。

    

    今年10月26日晚7時許,胡文海指使劉海旺將胡根生和原村煤礦會計李繼先後騙至自己家中。胡文海和其弟胡青海威逼胡根生、李繼二人書寫所謂的“貪污”材料,因二人不從,胡文海即持雙管獵槍與劉海旺一起,將二人押出家門後殺害,劉海旺向胡文海要了1000元現金逃離現場。之後,胡文海殺性大起,在近3個小時的作案時間內,先後將本村張敬林等12人殺死,並致3人重傷。在總共14人被害身亡者當中,年齡最大的71歲,年齡最小的僅10歲。

    

    在法庭上,14名死者的家屬及3名被打成重傷的受害人還分別宣讀了附帶民事訴狀。要求民事賠償額總計180.88萬元。法庭在對胡文海、劉海旺、胡青海等3名被告做出刑事判決外,還就附帶民事訴訟部分宣判如下:判被告人胡文海賠償66.8萬元;判被告人劉海旺賠償4.2萬元;判被告人胡青海賠償16.7萬元。(完)

    新華社 2001年12月26日


全球最大制售冰毒案在深圳宣判
西安對19名重刑犯執行死刑 銀行劫犯薛小龍伏法
13人詐騙5億元 兩主犯被判死刑
建國以來最大國庫資金貪污案
主犯陳志清被判死刑
雇兇殺死校長副校長被判死刑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996210/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