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者起訴索要著作權 CCTV臺標起風波

    由兩個橢圓組成的中央電視臺臺標,20年來一直伴隨著央視節目的播出展現在電視熒屏上。然而,正是這個著名的標誌引發了一場糾紛。不久前該臺標圖案的設計人張德生以著作權人的身份將央視告上了法庭,要求中央電視臺承擔侵權責任。今天,北京市海澱區法院經公開審理後作出判決,認為臺標著作權應歸中央電視臺,駁回原告張德生的訴訟請求。

      現已退休的張德生,原是央視新聞部工作人員。1978年,他參加了央視徵集CCTV臺標圖案的活動,其作品被選中為臺標,自1979年1月起開始在央視節目播出時使用,至今已有20餘年。當時雙方沒有約定臺標的版權歸屬,央視也沒有向張德生支付報酬。1998年6月,央視對臺標圖案及色彩進行了部分改動,張德生曾向央視提出異議。今年,張德生以央視為被告,向海澱區法院提起訴訟,認為原、被告之間形成了實踐性委託創作合同關係,臺標圖案是個人設計的作品,原告對該作品享有著作權,央視長期使用未付報酬,還擅自修改臺標,並將臺標用於節目播出外的非公益性活動,侵犯了原告對臺標這一美術作品所享有的獲得報酬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和修改權。要求法院確認央視臺標的著作權歸原告所有,央視恢復臺標原貌並在《電視研究》上發表聲明向原告賠禮道歉,央視向原告支付至今使用臺標的有償使用費20萬元,支付自1979年至今將臺標作品用於營利目的的使用費10萬元。

      被告中央電視臺認為,當時原告作為被告的工作人員,接受領導下達的任務並利用單位物質條件設計出的臺標屬於職務作品。由於臺標是中央電視臺的特殊標誌,具有專屬性,不能由臺外的任何人享有權利。且長期以來,張德生未對被告使用臺標行為提出異議,依著作權法的規定,被告對該臺標享有著作權。中央電視臺使用該臺標沒有侵犯原告的任何權利。

      海淀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臺標圖案必須要有CCTV英文字母,這一特點決定臺標只能有中央電視臺使用或用於與中央電視臺有關的範圍,不能用於其他用途。這種應徵專門為某種用途設計的特殊美術作品,設計人不享有控製作品的使用或許可他人使用的權利,作品整體著作權可以由徵集者享有。在當時的歷史環境下,張德生還是央視的工作人員,雙方的意思表示不存在臺標權歸張所有,央視須經其許可才能使用的情形。張在以後近20年時間中,從未主張過臺標著作權,而是任央視使用。參照合同法有關原則規定,張在事實上承認了臺標權屬歸中央電視臺這一客觀現狀。因此,海淀法院認定,央視對該臺標享有著作權,可以自主使用。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張的代理律師表示,張會在上訴期內上訴。

    

     《中國青年報》 2001年11月28日


CCTV臺標設計者告央視侵權 法院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英國也有個“CCTV”
——250萬部錄影機監視英國人
著作權人究竟為誰 “CCTV”臺標起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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