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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電白高考舞弊案作出一審判決

    廣東省電白縣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對引起廣泛關注的電白高考舞弊案的六名被告,作出一審宣判。

    法院經審理認為,原電白縣教育局副局長陳作達,原電白縣招生辦主任陳光,原電白縣招生辦副主任梁祿生,身為國家公務人員,對2000年電白縣高考招生考試工作嚴重不負責任,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發生高考舞弊事件,使這個縣全國教育統一考試資格被撤消,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

    陳作達等三名被告人,在負責2000年高考招生工作期間,沒有認真審核上報到招生辦的監考員名單,且在收到反映高考舞弊舉報的情況下,沒有採取積極有效的打擊防範措施,致使聘用了不合格的監考員在考室裏答題並向考生傳送答案。陳作達、陳光還利用職務之便分別收受賄賂8萬元和三萬五千多元。 原電白縣水東中學教師楊漢輝在監考中,將答案複寫成4份,交給考生。他還在高考期間,叫其表弟在家中通過傳呼機向考生傳送答案,為考生作弊。楊漢輝為此非法收受考生家屬財物共計4400元。原電白縣第一中學英語教師王啟政、楊雄興用手提電話和傳呼機為考生作弊。案發後,二人主動投案自首,並退出全部贓款。

    據此,廣東省電白縣法院以玩忽職守罪、貪污罪分別判處陳作達,陳光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和二年六個月。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梁祿生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以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分別判處王啟政、楊雄興有期徒刑各一年。這是全國首宗以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這個罪名判處的案件。

    央視國際 2001年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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