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即時的市場化的石油價格發現機制

石油定價機制改革方向

本報上期刊登了《發改委醞釀改革石油定價機制》一文後,一位參與石油定價機制改革方案制定的人士昨天(2月1日)進一步向記者證實,此次發改委改革石油定價機制十分慎重,徵詢了不少專家的意見,制定了數套方案,並在其中選優採用。記者從負責此事的發改委價格司相關人士處了解到,石油定價機制改革方案的重要內容之一是改變現行滯後的石油定價機制,建立一個即時的、市場化的石油價格發現機制。

中國現行的石油定價機制始於1998年。當年6月出臺的《原油成品油價格改革方案》規定:原油基準價由國家計委根據國際市場相近品質原油上月平均價格確定;汽油、柴油由國家計委按進口完稅成本為基礎加國內合理流通費用確定零售中準價,石油、石化集團公司在此基礎上再上下浮動5%(後調整為8%)的幅度內確定具體零售價。

這樣的定價機制使得國內油價的變動滯後於國外一兩個月,從而帶來很多弊端。

而即時的、市場化的石油價格發現機制將可以消除這些弊端。記者了解到,發改委的石油定價機制改革方案包括兩個環節的內容:石油市場的市場化和石油價格發現機制的市場化。

對於整個石油市場來説,下一步國家將採取各種措施來提高上、中、下游的市場化。尤其是處於下游的成品油銷售市場,在目前已經對外開放成品油零售市場的條件下,會進一步加大開放程度,為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石油企業創造更加自由、開放的市場環境。

發改委能源研究所楊青博士強調,高度市場化的石油市場與完善的石油定價機制密不可分。

據知情人士透露,對於市場如何發現價格,方案制訂過程中一度存在很大爭議。爭議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企業能否自主定價;二是石油交易市場的作用能發揮到何種程度。

對於企業自主定價問題,一種觀點認為,市場定價就應該由企業自主定價,政府做好監管工作就行了;另一種觀點則認為,在當前的市場條件下,由企業自主定價並不可行。一方面是現在石油市場還處於壟斷狀態,處於壟斷地位的各家石油公司將較容易形成某種價格同盟;另一方面是目前的石油市場監管體系還有欠缺,尚需進一步完善。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中心綜合研究室專家鄧鬱松認為,企業自主定價從長遠來看是可行的,但短期內最好還是採用改良現行石油定價公式的做法。具體的改良措施是加大石油價格調整的頻率,從現在的不定期調整改變為根據國際油價進行實時調整,“甚至一天一變”。

爭議還在於石油交易市場能否在價格發現中發揮決定作用,肯定觀點認為,正在籌建中的上海石油交易市場將在石油價格發現中發揮重要作用。這個交易市場將以現貨貿易為主,實現中遠期交易的功能,較大程度地實現交易資訊的透明化,從而使買方和賣方及時掌握交易資訊。

反對觀點則認為,上海石油交易市場的成立日期一再推遲,尚存在很多變數,作為遠期交易市場,它對零售價格的影響力將會很有限。而在石油定價機制中,最重要的就是終端價格即零售價格的確定。

《第一財經日報》2005年2月2日


發改委擬改石油定價機制 國內市場格局醞釀巨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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