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資委反思中航油事件 企業産權代表缺位是主因

作為國有企業出資人代表的國資委,上週末對“中航油事件”有一個深刻的反思。

昨天,一位消息人士向記者透露,國資委上週末在清華大學悄悄舉行了一個內部學術會議,國資委監事會主席季曉南當場表示,中航油海外失利的主因在於企業産權代表缺位。

透露消息的這位人士正是當日為數不多的與會者之一。

2004年11月底,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爆出炒油巨虧5.54億美元的醜聞,一個被譽為走出去棋盤上“過河尖兵”的明星國企瞬間瀕臨破産的邊緣,這一事件觸到了國資委的痛處。

在中央正大力支援國企實施“走出去”戰略的當口,尤其是在國內正鼓勵以金融衍生工具創新發展資本市場的關鍵時刻,鉅額的虧損事實使“中航油事件”成為了一樁金融醜聞,對國企公司治理問題的衝擊也不啻是一顆重磅炸彈。

去年12月10日,國資委曾在京舉行新聞發佈會,首次對此表態,但只是簡單地指出這種指數期貨業務屬違規越權炒作行為,並未分析這種違規運作的源頭。

直至今天,中航油及其總裁陳久霖仍在接受新加坡有關部門的聯合調查,而國內對這家最主要的航油供應商的善後工作也仍在進行。

那麼,誰該對這個結果負責?季曉南認為,造成這個結果的原因很複雜,關鍵在於監管的有效性和産權代表的缺失。

據透露,中航油東窗事發前,已經有內部人士提出預警,指出“中航油存在很大的經營風險,陳久霖對公司治理不理不睬”,但這個警告終究沒有變成制止陳的行動。

“根本問題在於企業內部‘所有者’代表的缺位”,季曉南認為,企業經營者是有私利的,如果缺少一個代表企業資産所有者的獨立個體,或者由經營者同時充任了國資的“所有者”代表,就很容易導致內部人控制的現象,造成監事會執行不力。

清華大學的一位學者認為,國資委的出現已經部分解決了國企改革所有者缺位的問題,但從個體來看,企業內部産權代表缺位的現象依然存在,這正是國資委下一步改革的重點之一。在他看來,為防止企業內部人控制,企業首先要實行股份制;資本市場、證券機構對企業的監督要保證有效;而國有獨資企業也可引進外部董事制。(張黎明)

每日經濟新聞 200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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