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清泰:不講信用導致巨大成本支出  

    中國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陳清泰在“社會信用建設與中國誠信發展座談會”上接受記者採訪時説,由於在中國經濟發展過程中存在大量假冒偽劣、合同違約、行賄受賄、虛假披露等現象,有關企業在得到一時利益的同時,亦不得不為失信付出巨大的成本。

    同時擔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黨組書記的陳清泰認為,中國經濟經過了二十年的經濟快速增長,全社會非常重視硬體建設,但是對於誠信建設這個軟體問題重視不夠,現在正在嘗它的苦果。有些地方領導總是片面理解“發展是硬道理”的理論,搞假冒偽劣。實際上,一個地方失去了信譽,不但不能很好地發展,還會帶來災難性的後果。

    陳清泰説,從總體上説,講中國不講信用是不對的。實際上,中國政府很講信用,在償還外債等方面享有很高的聲譽。但傳統體制下的信用資源是政府獨家掌握的,加上政企不分,企業之間、企銀之間、企業與職工之間都是通過政府聯繫起來的,銀行之所以給虧損企業貸款,不是因為這些企業有吸引力,而是看其後面有政府。在傳統體制下,政府資信代替了企業資信,所以企業對貸款沒什麼責任感,有的廠長説,我借錢的時候就沒想到還。

    至於如何培育中國的信用體制,陳清泰提出四點看法:

    首先應加強政府職能轉變,改變政府行為方式。信用的基礎是一種長期預期,而長期預期如何産生是很關鍵的。如果政出多門,執行法律有隨意性,過分依賴個案審批,都會使市場主體有不透明化的感覺。當不可預見的市場環境使人們不能預測未來時,就會導致行為短期化,撈一把比追求長遠利益實際得多。所以政府創立好的社會環境,使市場主體能有一個長遠預期是很必要的。

    第二,必須強化産權保護。在市場經濟中,明晰的産權是追求長遠利益的動力之一,只有追求長遠利益者才會講誠信。對産權主體來説,信用是一種資源,是財富,也是財力。現在發生的很多問題與産權不明晰、不到位有關。目前私企産權是明晰的,但對其保護不夠完全,所以個體戶到了一定規模就有不安全感了,在這種心態下往往會出現一些短期行為。集體企業産權很模糊,誰也説不清。而國有企業的産權似乎很明晰,但責任不到位,出了問題基本上無人負責。由於如上原因,短期行為和不講信用行為是必然要發生的。

    第三,要強化信用的有關法制建設。既要有法律概念又要有道德概念,如果沒有道德,法律再完備,信用體系也無法建設。如在小商店買東西,在只有買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一方硬説對方沒付錢或是沒付貨,誰也做不出正確判斷。當然,沒有相應的法律,道德也是不能普遍和持久的。

    第四,要發揮仲介機構資訊傳遞的作用。制假造假能成功,主要是資訊不對稱。交易雙方及時準確的資訊傳遞是仲介組織交易的廣闊天地。仲介機構應保持獨立性和公正性,它惟一的或者説最重要的資産是信譽,如果信用評估機構再無信用,那信用體系就崩潰了。

    中新社2002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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