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水危機:誰開啟了潘多拉魔盒?

2月下旬,因川化集團違法排污,發生沱江特大污染事故,造成沱江死魚50萬公斤,沿岸內江、簡陽、資中三地上百萬群眾生産生活用水困難,直接經濟損失上億元。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了這次特大污染事故?

在青白江城的邊緣、彭家橋下,一條人工河與小城擦肩而過。彭家橋頭,青白江區的污水處理廠就坐落在這裡。這是青白江城區所有污水流向河道的最後一個關口。通過這裡之後,處理過的污水就流入了沱江支流毗河。昨日下午,包括央視在內的數家媒體記者趕赴彭家橋頭,他們都在試圖尋找一個答案,誰開啟了潘多拉魔盒?

雙保險哪環出了問題?

據青白江區有關人士介紹,根據青白江工業廢水的處理流程,川化産生的工業廢水,先要在其自己建造的污水處理站進行處理,必須在各項指標都符合工業廢水排放標準後,才能排放———川化的治污設備及其操作、檢驗人員構成了第一道防線。

川化經過第一次達標處理的廢水在流入附近河道之前,還有第二道保險。青白江污水處理廠會對這些工業廢水經過第二次處理,大約要達到三類水(農業灌溉和一般的生活用水取水點)標準才能排進常流河。如果嚴格按照這個程式進行操作,有害的工業污水是不可能直接流進沱江的。但“3·2”重大污染事故就在這種雙保險的情況下發生了。究竟是哪條防線出了問題?

第一道防線出問題了?

川化拒絕記者參觀污水處理設備

在3月2日之前,第一道防線出了什麼事?據當地人介紹,他們關心的是,在3月2日前,川化是否集中突擊偷排污水。如果沒有集中偷排,數百公里外的人們出現中毒現象該作何解釋?明知將會造成嚴重的後果卻還要突擊偷排,相關責任人是否該為此事承擔法律責任?

昨日下午3時許,在3月2日特大污染事件過去將近一個月後,從全國各地趕赴青白江的記者們帶著這些疑問試圖尋找一個答案,但他們不得不在川化公司門外停下腳步,因為保安和總裁辦公室將所有關注此事的媒體記者都拒之門外。“我們無權向外界發佈資訊。一切都有待調查組的進一步調查。”川化總裁辦副主任如是説。他們拒絕記者進入廠區參觀污水處理設備。對於3月2日前後該治污值班人員的當班記錄,外界更是一無所知。

第二道防線出問題了?

污水處理廠説一直運轉從沒停機

3月29日下午2時許,我們在彭家橋頭看到,一股洶湧的水流從地下排污口向河道裏傾瀉。下游100米處,另一個排污口同樣波濤洶湧。污水呈黃褐色,表面閃著油光。青白江污水處理廠的工人告訴我們,排放的污水絕對達標。

在3月2日事故的前後,污水廠是否對川化的工業污水進行了最後的阻擊?污水處理廠的人首先堅持聲稱自己的機器從開始就一直在運轉,從來沒有出現過停機的現象。他們對3月2日污染的解釋是,污水處理廠對進水指標有要求。如果進水出現嚴重問題,他們是做不到達標排放的。但他沒有解釋當進水出現嚴重問題時,為什麼沒有向化工廠提出警告。

而此事的另一個重要職能部門———青白江環保局的人表示:“無可奉告。”

事實究竟是怎樣的?

附近的居民

“3·2”前後情況是兩回事

附近的居民也告訴我們,這已經是水質最好的時候了。原因是上面川化的化肥廠因3月2日的污染事故已經被責令停産。在這次重大污染事故以前,這裡的情況完全是“兩回事”。大同新村60歲的吳士元説,在“3·2”重大污染事故發生前,這裡刺鼻的氣味在幾百米外就能聞到。特別是一到晚上,排污口的黑水就從自己的家門口洶湧而下。

紅光村68歲的黃某説,污水廠從1999年建成,但當地的污染情況並沒有大的改變。吳士元説,自己和鄉親們都曾向上面反映過此事,但沒有人過問。黃某和村民專門帶我們去看了排污口附近的竹子,這些竹子在成分複雜的污水熏蒸下,已經枯萎死亡。黃説,連植物都受不了,人不中毒才怪。

省環保局材料

化肥廠違反環保程式擅自生産

從省環保局上報國家環保總局的材料中,記者了解到:3月2日,經省環保局緊急調查查明,川化集團第二化肥廠于2003年11月20日停車進行技改,2004年1月24日,對技改項目進行空車試車,用以調試設備的機械性能。調試中尿素車間解吸裝置的兩台給料泵連續出現抱軸故障不能正常運作,經反覆維修仍不能恢復正常。

2004年2月10日晚該公司召開第二化肥廠技改協調會,在兩台給料泵沒有完全修復的情況下,仍決定於11日開始投料試車。此舉違反環保程式,屬擅自進行試生産。2月11日至3月2日試生産期間,兩台給料泵因故障沒有運作,第二化肥廠産生的工藝冷凝液沒有經過解吸塔有效處理,大量高濃度氨氮廢水直接外排,流入沱江支流毗河,從而直接造成了這次特大環境污染事故。

監測站採樣數據

氨氮指標超標數百倍

從青白江區環境監測站2月27日至28日對川化三個排污溝進行連續採樣監測分析的數據中,記者了解到,取水口的氨氮指標嚴重超標數百倍。

從2月11日至3月2日,川化集團內部究竟有沒有對所排放的高濃度氨氮廢水進行檢測,到目前為止還是一個謎。

防線失守究竟啥原因?

環保從業人士:小集體利益惹禍

川化的致命污水輕易地突破了兩道防線的阻擊,這讓人震驚。但成都市某環保從業人士一針見血地指出———這是小集體利益漠視大眾健康的最直接體現。

他給我們算了一筆賬,在化工領域,如果要全部開啟治污設備,每生産一噸化肥的成本大約將增加300—500元。而川化這樣的企業,一年增加的成本將是一筆天文數字。與此同時,環保部門對偷排污的處罰力度也不夠。根據以前的相關規定,一個縣、區級環保部門對當地企業偷排放的處罰許可權僅僅只有1萬元,且對每年的處理次數還有嚴格的限制。

一方面是利益驅使,一方面制約措施不到位,這些企業的負責人會怎麼選擇,已是不言自明。(記者龍燦楊東攝影鄭駿)

反思

避免一河污染全城都渴

從3月2日沱江被污染,城市供水系統癱瘓到3月28日全城恢復供水,內江這座城市經歷了嚴峻考驗。面對突如其來的公共突發事件,政府職能部門如何以最快速度調集各種力量搶險救災,保持社會秩序的穩定,成為社會討論的一個新的熱點問題。而作為人口集聚的大城市,如何解決突發事件正逐漸成為各級政府思考的問題,與此對應的是,我們的詞典裏多了一個新的名詞:城市應急能力。

四川大學社會系主任陳昌文教授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城市的應急能力首先要有公共制度作保障,只有建全了一系列制度,處理突發事件才會臨危不亂;其次還應加強各種突發事件的預防,減少突發事件。“比如水的問題,我國古代就很重視水源的多元化,如果水源單一,被截斷或是污染,將是致命的。”他説,政府在規劃設計時應強制對水、電基礎設施進行多元化,以保證不會一條水源污染就全城喊渴,一根電線短路就全城摸黑。另外一些專家認為,政府的積極作為、媒體的迅速到位、民眾的自我調適,在危機中更是不可或缺。

據了解,城市應急能力的建立和健全正呈現在各級政府的案頭。成都市的城市應急聯動系統目前正進行分階段建設。 記者馬天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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損失30萬元構成環境監察失職罪

據成都的何佳林律師介紹,根據刑法408條之規定,國家公務員因自己的失職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造成直接損失30萬元以上的,就構成了環境監察失職罪。而污染環境的直接當事人則構成了重大環境污染罪。

《華西都市報》200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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