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野生動物打“活魚”牌 野兔山雞藏著賣

    圖:這些野兔和山雞,是在記者的指點下才找到的

    昨天,本報記者隨北京市林業局森林公安局、林業局稽查大隊和野生動物救護中心一行四十多人,查處了密雲至古北口路段的販賣野生動物攤點。但遺憾的是,未能將違法售賣野生動物的不法商販全部抓獲。這是本報去年12月29日以《天鵝大雁竟明碼標價賣》為題,對該路段上有二三十家販賣野生動物攤點進行了曝光後,引起了北京市林業局的高度重視。

    林業局提前調查30多攤點賣野生動物

    該地區的野生動物販賣點有30多家,每個攤點都有或多或少的野生保護動物在販賣。林業局的相關人員為了先探明情況,在前天下午對該地區進行了暗訪調查。北京市林業局森林公安局的杜勝元副局長説:“6日下午,我們先到這裡調查過情況,的確有很多家都在販賣野兔、山雞和其他受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杜副局長説,他們為了不驚動這些攤販,6日下午去的時候,只開了一輛五十鈴吉普車,車上也沒有任何標誌。他們在該地區轉了一圈,發現有很多家都在違法銷售野生動物,決定第二天來進行查處。

    記者再次暗訪

    野兔、山雞開始藏著賣

    7日一早,記者隨林業局的執法人員一起到達了該地段。令人驚訝的是,與記者第一次暗訪時截然不同,所有屬於北京二級保護動物的野兔和山雞都不見了,更別提國家級的保護動物了。在原來挂野兔和山雞的木頭上,現在只挂了幾條大魚,攤點的旁邊擺著些乾癟的柿子和山果。有的攤位挂出了“活魚”招牌,還有的攤位擺著“售賣山雞蛋、柴雞蛋”等招牌。

    於是,記者再次進行暗訪。記者先向一個姓趙的老闆娘問:“有野味嗎?前些日子不是挺多的嗎?怎麼今兒什麼都沒有呀?”攤主先是愣了一下,然後小心翼翼地説:“野兔、山雞都有,就是不敢擺出來賣。這不是要過春節了嗎,聽説今兒要來查,不敢拿出來賣。”記者正要離開,攤主馬上説還有幾隻。隨即她爬上身後的一個小山坡,從樹後的一個筐裏拎出了一對用鐵絲拴著的野兔。可這回一對野兔已從35元漲到了40元。攤主説現在查得緊,貨少了當然賣得貴。一個男的攤主也湊過來悄悄地告訴記者:“這些都是受保護的野物,不能打也不能賣的。我們在這兒賣是冒著風險的!”經過記者的再次暗訪證實,這些非法販賣野生保護動物的商販很可能對這次查抄行動事先已聽到什麼風聲,所以都有所準備,將受保護的野生動物收了起來。

    昨天查抄結果僅有一家藏匿野生動物

    林業局一行人在上午11點左右正式開始了查抄行動。首先就對記者詢問過的同一攤點進行了查處。該攤點這時只剩下了老闆娘,她一看見這麼多人有些驚慌失措,緊接著又裝出了一臉的鎮靜。執法人員問她賣沒賣野生動物,她矢口否認。執法人員根據記者的指點,在山坡上的那棵樹後找到了藏在那裏的野生動物。警察問女攤主:“你知不知道這是不能賣的?”“不知道,知道就不賣了。這是我一個朋友送到我這兒來的,我只是幫著他賣。”她還説,兔子是他們家裏人在山上套的,具體怎麼套的她不太清楚。

    警察詢問完女攤主後,讓她在詢問筆錄上簽字,該位女攤主竟稱不識字,最後警察讓她在詢問筆錄上按下了自己的指印。稽查人員當場將她售賣的野兔和山雞沒收了。執法人員往編織袋裏裝野兔時,這個女攤主竟然還請求道:“那幾隻山雞就別拿走了,我還要還給人家呢。”

    最後,密雲縣林業局的執法人員將這名女攤主帶到了當地派出所,進一步調查、審問。警察對在該攤位上沒收的所有野生動物進行了統計,共沒收了13隻野兔和7隻山雞,數量可觀。

    有關部門表態對非法經營者要重罰

    北京市野生動物救護中心的胡嚴副主任説,昨天查處的13隻野兔和7隻山雞均屬於北京市二級保護動物。市林業局森林公安局的杜勝元副局長説:“非法捕獵、經營野生動物的,要對其經營的獵物全部沒收,並對其進行加倍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相關連結

    “候鳥行動”救出兩千多小鳥

    據悉,此次查抄行動是北京市執行國家林業局“候鳥行動”的一部分。在此之前,北京市林業局森林公安局集中調動警力,統一部署,在全市範圍內高強度、高密度地開展大清查,已經取得了初步戰果。

    北京市林業局森林公安局民警在密雲水庫破獲兩起非法狩獵案,收繳鳥類燕雀275隻、錫嘴雀4隻,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同時,北京市林業局森林公安局會同有關部門對華生花鳥市場和官園花鳥市場進行執法檢查,沒收非法經營鳥類1074隻;各區縣森林公安機關集中警力,對轄區內風景名勝區、國有林場、綠化隔離地區及花鳥市場等“敏感”地區進行重點清查,收繳北京市重點保護鳥類1027隻,收繳獵具336件。

    人工馴養野生動物可銷售

    與這些非法販賣野生動物的行為不同,去年10月13日,北京首家出售野生動物産品的市場在熊貓環島投入試運作。北京市林業局的有關部門負責人説,野生動物一直存在著“保護、發展和合理利用”的問題。目前,北京市允許銷售的野生動物必須是人工馴養繁殖成功的,主要有山雞、梅花鹿、石雞等十多個種類。這並不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但他同時強調,銷售這些野生動物必須持有林業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而且只能在指定的銷售地點進行交易,並接受林業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個人隨意出售野生動物無疑是違法行為。目前,北京固定的人工馴養繁殖野生動物交易場所只有熊貓環島的一家,且處於試運作中。(信報暗訪組文並攝)

    


警察只查獲了13只野兔7只山雞

    


女攤主在詢問筆錄上按下指印

    


這些攤點已將野生動物藏起來賣了

    《北京娛樂信報》 2003年1月8日


去年1244隻野生動物北京獲救助
有人竟當道販賣天鵝大雁(圖)
北京將加大力度保護水生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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