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礦權採礦權將不許審批

     我國將總結各地探礦權採礦權市場建設的經驗,不斷完善探礦權採礦權市場建設,提高礦産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水準,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資源保障。

    4日至5日在廣西南寧召開的探礦權採礦權市場建設研討會上,國土資源部副部長葉冬松作了上述表示。

    葉冬松説,今後我國探礦權採礦權有償使用不會動搖。凡是能採用招標、拍賣方式出讓的探礦權採礦權,一律不得採用行政審批的方式授予。對新設立的探礦權採礦權,原則上都要有償取得,要大力推進招標、拍賣、掛牌,規範協議出讓,積極探索多次報價出讓等其他有償出讓方式。對不能採用競爭方式出讓的,也要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有償出讓。

    葉冬松表示,國土資源部將完善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拍賣出讓規定、探礦權人採礦權人資質條件規定等制度措施,進一步明確探礦權採礦權招標、拍賣的範圍、程式和要求,規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市場行為。同時,加強規劃和基礎業務工作,充分發揮政府在探礦權採礦權市場建設中的作用,充分發揮規劃對探礦權採礦權市場的調控工作。(鄧蘇勇)

     新華社2003年1月5日


我國今後出讓探礦權採礦權必須實行有償
我國將停止探礦權採礦權的行政性無償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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