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犯罪嫌疑人攜3隻穿山甲欲送酒樓被查(圖)

    


被解救的穿山甲

    昨日記者從廣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獲悉,一犯罪嫌疑人日前攜帶3隻穿山甲乘坐的士打算將其銷往海珠區某酒樓時,在內環路火車路段被巡警當場抓獲,目前已被刑事拘留。如果證據確鑿,警方表示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12月20日晚上11時15分,廣州市交警支隊內環大隊在內環路巡邏時,從一輛違章的士的乘客攜帶物品中查獲3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穿山甲,當晚移送往廣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處理。據該男子交代,他是廣西人,準備將這些穿山甲賣給海珠區一酒樓,這是他第二次偷運穿山甲售往廣州。目前該男子已被刑事拘留。據了解,這3隻穿山甲重21.1公斤,價值近萬元。(李慧燕攝影報道)

    《資訊時報》 200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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