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27隻穿山甲換來10年徒刑(圖)

    日前,記者從三水市人民法院獲悉,三水人黃某、陳某、李某因非法運輸27隻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穿山甲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今年6月15日淩晨4時許,陳某在一名叫“黃叔”的人雇請下,駕駛貨車運輸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穿山甲至三水市西南耕牛市場,而黃某、李某分別在“黃叔”、“大富豪”等人的雇請下也來到該處,三人將穿山甲搬至李某駕駛的麵包車上,由李某駕駛該車和陳某、黃某一起運送穿山甲到市場進行交易。途經三水市范湖收費站時,被公安人員抓獲,當場繳獲穿山甲27隻。(李鋼、通訊員何綺容、譚曉鵬、何永添攝影報道)

    《廣州日報》2002年12月17日


向中國走私穿山甲數量劇增
解救小穿山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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