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哥的“緋聞”  

    成都一隻猴哥從主人家逃出,大鬧花園小區,連傷兩人,最後曆盡週折才被管理人員制服。這樁“劣跡”被媒體曝光並不冤枉,冤枉的是猴哥的惡作劇到了記哥的筆下竟變成了“緋聞”。

    猴與人同屬動物,都有性衝動。但“泛愛”以至於見到異類的異性也會衝動而情不能已,則是海外奇談。傳説中的白蛇,只有變成多情溫柔的白素貞,才會與許仙結為“秦晉之好”。一旦原形畢現,就只會將許仙嚇得魂飛魄散。同樣,猴哥何曾對“窈窕淑女”“寤寐思服”?猴哥的性本能決定它只會對延續其種群有利的健美的猴妹動情。但不幸的是這只猴哥在花園小區最先遇到的是“美女”胡小姐。它“撲向胡小姐,抱住她的小腿猛啃一口”,接著“對準她的腳後跟又是一口”,來回抓撓,使她的腿“留下道道血痕”。記哥認為這是猴哥見胡小姐“年輕漂亮”而“頓時色從膽邊生”,是對胡小姐進行“性攻擊”。

    這大概是以記哥之心度猴哥之腹。其實,“性感”在猴哥眼中與在記哥眼中,絕不相同。猴哥喜看猴妹四肢並用上竄下跳,記哥樂見胡小姐“款款走來”。令猴哥動情的該是猴妹金毛叢生的黃腿,對胡小姐“雪白的大腿”它哪會産生“揩油”的邪念?猴哥愛的是尖嘴猴腮塌鼻圓眼,對記哥筆下胡小姐的“花容”它實難恭維。何況夏日炎炎,猴哥不在發情期,便是對“性感”的猴妹也沒心思打情罵俏。猴哥的求愛方式早被人“偷拍”,也從不見“啃”“咬”“揩油”造成的血淋淋的場面。“劣跡”變成“緋聞”,實在是一樁以人推猴的冤案。只要看看猴哥“撿起東西砸向眾人”,對前來誘捕的保安又“撲”又“咬”,就可見它的所為並非因胡小姐的性別、年齡、容貌而春心大動。

    記哥把人“情”移給猴哥,有此妙文,實在是因為緋聞成了近年來一些報刊的最大“賣點”,明星緋聞,政要緋聞,文人墨客緋聞,直至引車賣漿者流的緋聞鋪天蓋地。美女門前是非多,千刊萬報總是情,仿佛離了緋聞就沒了“新聞”。當人們看慣了美女+貪官,美女+大款,美女+球星的報道時,這種美女+潑猴也可算作一種“創新”吧。

    只要遵紀守法,緋聞自然也可以登,但應無害,有度。為保持身體健康,就要講究飲食衛生,營養搭配,不應偏食。如果一年三百六十日,精神會餐的主菜都是脂粉撲鼻的緋聞美女,這對人的心理健康、社會風氣會造成怎樣的危害,值得我們深思。(孫立先)

    

    《中國青年報》 2002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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