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紀戎就洋垃圾拼成"名牌電腦"事件答記者問  

    近期,浙江台州、廣東南海等地區洋垃圾拼成“名牌電腦”事件,屢被媒體曝光,針對這一問題,在今天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記者會上,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汪紀戎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汪紀戎指出:進口垃圾電器不僅導致假冒偽劣産品的盛行,欺騙消費者;而且,超過電器安全期限的使用,也會造成很大隱患;同時,垃圾電器也不可避免地造成環境的污染。因此,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環境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國家禁止進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限制進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部門會同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制訂、調整並公佈可以用作原料進口的固體廢物的目錄,未列入該目錄的固體廢物禁止進口。確有必要進口列入前款規定目錄中的固體廢物用作原料的,必須經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審查許可,方可進口。同時國家有關部門從2000年4月1日起,就明令禁止廢舊電腦、電視機等11類舊電器進口。

    汪紀戎説,目前電子垃圾的來源主要是三個渠道:國內用戶淘汰的舊電器;利用“廢五金”批件夾帶進口的;通過走私進口的。根據上述情況,有關部門將採取以下措施,防止廢舊電器污染環境:1,制定廢舊家電回收管理辦法;2,建立社區回收網路和處理加工基地;3,清理整頓違規企業;4,鼓勵生産者回收處理等。

    最後,汪紀戎還指出,美國是唯一拒絕在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處理的《巴塞爾公約》上簽字的發達國家。美國是電腦、電視機等許多現代電子産品的發源地,也是消費大國。據聯合報告稱,美國西部地區回收的“電子垃圾”中,有50%到80%被運到了亞洲發展中國家。

    

    背景資料:《巴塞爾公約》

    1989年,在發展中國家的共同努力下,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主持,115個國家的代表在瑞士巴塞爾簽署了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處理的《巴塞爾公約》。但該公約並未禁止有毒垃圾出口,而是只要接受國同意,有毒垃圾出口就是合法的。1995年,在發展中國家的強烈要求下,有關各國修訂了《巴塞爾公約》,新公約規定禁止以“迴圈再生産”的名義出口有毒垃圾。包括電腦在內的電子及電器零件,已被巴塞爾協定的技術工作組列為有害物質。美國是唯一拒絕在該公約上簽字的發達國家。 (宋麗雲)

    

     人民網 200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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