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加大回收變廢為寶

    自20世紀60年代以來,伴隨著經濟的高速發展,日本走過了一段“大量生産,大量消費”的道路。包括家電在內的各種工業製品在報廢時所生成的廢棄物,日益成為人們生活和環境的累贅。2001年4月,日本開始實施一項專項立法——《家電再生法》,在舊家電的處理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到去年底,日本全國共回收了各种家電約669萬台,使家電回收和再利用開始走向良性迴圈。

    在家電中,最具代表性的是空調、電視、電冰箱和洗衣機。日本全國每年報廢的這4大件約1800萬台,總重量達60萬噸。傳統的做法是,一半直接掩埋;剩餘的一半,除對其中部分金屬進行回收外,絕大部分都作為廢棄物處理。這不僅使掩埋場地日益難覓,還對環境造成污染,危害人類健康。

    家電再生法把空調、電視、電冰箱、洗衣機作為再生收集對象,並對與之相關者的作用和所應承擔的義務、資金分配及管理作出了明確規定。

    根據家電再生法的規定,家電生産廠家的責任是:預先設定專用回收站,需要時對所製造的産品自行回收。回收站的設立應便於零售商把從各地用戶手中回收來的廢舊家電運往該地;對回收的廢舊家電按再生用途進行分類處理。各種廢舊家電的再生比率不得少於:空調60%,電視55%,電冰箱50%,洗衣機50%。家電生産廠家必須對空調、電冰箱製冷用的氟利昂進行回收和重新利用。各家電生産廠家都建有規模不等的廢舊家電處理廠,集中到各廢舊家電回收站的家電將被運往各處理廠做最後處理。

    零售商的責任是:當用戶對從本店購買的家電做報廢處理時,或當用戶購買新的家電並要求對同種舊家電做報廢處理時,零售商有義務對相關廢舊家電進行回收。同時,除部分可繼續使用的家電外,零售商還應將回收的廢舊家電運往各家電生産廠家指定的回收站。

    消費者的責任是:對廢舊家電進行處置,事先要向零售商電話預約,在零售商到府收貨時,用戶在交付廢舊家電的同時,應按有關規定向零售商支付一定的報廢金。其金額是:一台空調3500日元,一台電視2700日元,一台電冰箱4600日元,一台洗衣機2400日元。

    各地方政府的責任是:可自行組織對廢舊家電進行回收,並將其運往各家電生産廠家指定的回收站。負責對用戶和生産廠家進行監督,一旦發現用戶胡亂丟棄廢舊家電或生産廠家不按有關規定對自己生産的廢舊家電進行回收處理,將通報有關部門,然後按有關規定,對當事人進行罰款、警告、停産或強行搜查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等處罰。

    廢舊家電回收的資金來源,遵循“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原則,由提出報廢的用戶支付。零售商從中提取自己所應收取的費用後,將報廢金的大部分隨同廢舊家電一起交給該廢舊家電的生産廠家。生産廠家以此作為再生基金,用於對廢舊家電的分類回收、解體、燃燒或掩埋處理。廢舊家電報廢金的數額,由各家電廠家提出並報國家有關部門批准。因此,家電廠家有責任向社會公開和向國家有關部門報告報廢金的使用情況。一旦發現違規操作,將對其進行嚴肅處理。(陳志江)

    

     《光明日報》 2002年2月04日

    


廣州回收廢品新招:以物易物
我國有望“廢”中取寶550億
國家經貿委發佈《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十五”發展規劃》
天津一居委會開展“廢舊電池回收”活動
報廢汽車回收環保也要過關
淘汰電腦哪回收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