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一環保工程違規擴建遭眾議

    “樹上的喜鵲窩都不見了,噪聲大得就像住在鐵路邊。”年近70的鄭照功老人這樣評價他的居住環境。

    濟南市金雞嶺熱源廠擴建工程,是濟南市的環保工程,但擴建工程卻未遵循法律法規,未批先建,結果在改善大環境的同時污染了小環境,成了民怨工程。

    一個環保工程為何成了民怨工程?這樣的工程又是怎樣逃過環保部門的審批而竣工的?

    1月18日上午,濟南金雞嶺熱源廠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公示座談會向公眾揭開了謎底。

    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建設項目必須先立項,再做環境影響評價,通過環評才可開工建設。而這個擴建工程事實又怎樣呢?

    2001年5月21日,山東省計委批准濟南金雞嶺熱源廠擴建工程。但擴建工程早在當年4月就已擅自開工建設。同年8月28日,省環保局才舉行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會。直到這次審批公示座談會,該工程的環評審批還未簽發,該工程已經于2001年12月底投産了。

    山東省環保局監督管理處處長張亦忠説,該工程是典型的先開工後立項,先建設後申報環保審批手續,嚴重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條例》,而且該工程建設地點位於濟南市市區主導上風向和地下水直接補給區上游,選址存在先天不足。

    因為這是山東省第一次對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進行公開審批,受到了眾多媒體和市民的關注。與會單位除了金雞嶺熱源廠外,還有濟南市政府、市環保局、市規劃局、市城建局等有關部門。而唱主角的是多位環評專家、附近的居民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政協委員。

    據濟南市規劃局副局長周以時介紹,早在1987年第一次制訂濟南市供熱規劃時,就已經確定了在金雞嶺建熱源廠。2001年濟南市實施“藍天工程”,要求年底前取締2噸以下的小鍋爐,代之以集中供熱。金雞嶺熱源廠是為了改善濟南市大氣品質建設的省市重點工程。

    濟南市南郊熱電廠是熱源廠的法人單位,同時也是建設方。廠長魏紅軍説,熱源廠工程是列入2001年市政府督辦工程之列的,並與市政府簽訂了責任書,年底投産。

    他説,這一擴建工程“替代了區域內鍋爐86台,煙囪58座,每年節約標準煤近10萬噸,減少了大氣污染”,所以是環保工程。根據國家産業政策,熱電聯産是國家鼓勵的一種發展方向。濟南市全年採暖期是140天,企業於是計劃利用新建的機組搞發電,以解決企業設備200天閒置的問題。

    山東師範大學教授李愛貞、山東建工學院教授周兆駒和山東大學副教授劉保東,三人作為環評專家曾參與了去年8月28日由省環保局組織的《金雞嶺熱源廠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查會。這些專家肯定這一貢獻後認為,由於熱源廠建在一個環境敏感區,在非採暖期供電等於在濟南南部增加了一個新的污染源,如果控制不好,對整個城市的環保不利,特別是對周邊地區的影響更大。

    劉寶東説,熱源廠的建成“相當於在濟南市的風道上建了個‘大煙囪’。如果上抽冷凝機組發電,濟南市一年將增加9萬噸燃煤量和200噸二氧化硫,這會增加濟南市總體污染負荷。”

    周兆駒也認為:“國家目前的産業政策提倡上50萬千瓦以上的發電機組,熱源廠機組只有幾萬千瓦。而且在夏季發電是不可取的,對濟南市環境是一個負面效應。”

    這種對小環境的影響,從一開工就充分表現出來了。附近居民説,噪聲和揚塵污染對他們影響最大。居民代表鄭照功説,廠子西北方向都是居民區,刮東北風時粉塵飛揚,居民都不敢開窗戶,但仍會感到胸悶嗆嗓子。夜間運煤車産生的噪音和開工時的轟鳴聲讓人難以忍受。

    省環保局副局長張曉東説,金雞嶺擴建項目本是“馬後炮”工程,按照以前的做法,環保部門本來可以審批了,但因為該項目事關群眾生活、事關濟南市環境大計,為了增加審批透明度,開這麼一個公示座談會,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

    在這次審批公示會上,省環保局出具的審批書徵求意見稿提出,鋻於該項目已經投産運轉,為減少國家損失,提出了12項具體的整改意見。據了解,該擴建工程投資近1億元人民幣。

    金雞嶺熱源廠的7家用熱戶的代表參加了座談會。用戶省科學院的代表説:“這個會開得好,可惜是亡羊補牢。以後規劃部門透明度應該大一點,時間再長一點,居民和環保部門早知道這兒要建這麼個廠子,也能做好預防工作。”

    張曉東副局長坦言,這次擴建工程未批先建,主要癥結還是“存在長官意志”。值得吸取的教訓有三方面,首先作為政府要有法律意識,好工程也要按法律辦,不能替企業作主。其次,企業應樹立依法建設的意識,即使是政府督辦的工程也應講程式。最後,此事也反映環保部門在管理上存在空檔,根據我國建設項目許可權分級管理制度,當地環保部門應加強監理,及時向上反饋。據了解,針對這種失查情況,山東省環保局已經要求地方環保局加強對省管項目的環保監控。

    1月17日,山東省環保局向熱源廠法人單位濟南南郊熱電廠下達了處罰聽證通知書,罰款10萬元。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規定,不辦理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的責令停止建設,可以處10萬元以下的罰款。山東省環保局的這次處罰可以説是最嚴厲的事後懲罰了。

    1月25日,根據公示座談會的意見,省環保局已經正式簽發審批手續,並提出了具體整改意見。對此,企業表示認罰,積極整改,力爭把污染減少到最小。 (鄭燕峰、王立齡)

    

     《中國青年報》 2002年1月28日

    


環保不許玩數字遊戲 國家環保總局將嚴查作假
一位環保主義者的綠色生活
肯亞提倡使用“綠色棺材”
污染大戶變臉 環保展館誕生
視點:科學趕走環保秀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