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藥監局:藥品廣告存在三大問題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方面負責人19日指出,我國藥品廣告發佈存在三大問題。這三大問題是:誇大藥品作用,增加適應症,虛假宣傳。

    據介紹,藥品廣告違法表現形式多樣:未經審查機關審批擅自發佈藥品廣告,任意篡改廣告審批內容,誇大療效宣傳,使用過期失效的廣告批准文號進行宣傳,處方藥在大眾媒介發佈廣告,甚至偽造冒用藥品廣告批准文號進行宣傳。從2002年6月1日至11月30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對全國104份報紙藥品廣告發佈監測的結果來看,擅自篡改藥品廣告審批內容發佈廣告的現象十分普遍,佔違法發佈藥品廣告的44.6%;未經審批擅自發佈廣告的情況,佔違法發佈藥品廣告的40%,呈明顯上升趨勢。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方面負責人分析説,企業及媒介法律觀念淡薄,依法經營的自律性差是藥品廣告發佈存在三大問題的主要原因。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有關方面負責人要求,各級藥監部門要貫徹《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利用現代科技手段,提高藥品廣告審查管理水準,凈化藥品廣告市場。

    《人民日報》 200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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