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禁令于不顧 "毀容"服務繼續肆虐京城  

    衛生部公佈了《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並從5月1日起開始正式實施,《辦法》規定,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不得擅自開展隆乳術、重瞼術、隆鼻術、等醫療美容活動。但是,經過記者暗訪,卻發現北京仍有眾多非醫療性美容院我行我素,繼續上演“磨刀霍霍向你臉”的鬧劇。

    衛生部禁令早已出臺

    為了使醫療美容服務納入規範化管理,日前,衛生部出臺了《醫療美容服務管理辦法》,明確規定,美容醫療機構是以開展醫療美容診療業務為主的醫療機構。必須經衛生行政部門登記註冊並獲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後,方可開展執業活動。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不得擅自開展醫療美容活動。而美容服務分生活美容服務和醫療美容服務兩種。醫療美容是指運用手術、藥物、醫療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創傷性或者侵入性的醫學技術方法,對人的容貌和人體各部位形態進行的修復和再塑。隆乳術、重瞼術、隆鼻術、面部除皺術、吸脂術、牙齒漂白術、瓷貼面技術、皮膚磨削術、藥物加壓治療、針灸美容等都包括在內。

    

    簡單地説,街頭琳瑯滿目的各種“美容美發”、“皮膚護理中心”等場所是沒有權利做這些手術的,它們屬生活美容,只能進行像皮膚清潔、護理、保養、修眉等一些非創傷性行為。然而,記者發現,《辦法》的出臺並沒有阻止眾美容院進行違規操作。

    

    街頭美容中心啥活都敢接

    

    按坐落在東四十條某美容中心提供的電話,記者以諮詢的身份向美容小姐詢問了其美容項目。小姐用清脆的聲音回答記者:我們只做生活美容,不做像隆胸、墊鼻等創傷性手術。記者問她是否做一些像雙眼皮、文眉、洗眉等美容項目時,小姐話語閃爍其詞,並表示最好讓記者登門諮詢。於是,按照地址,記者來到了這家美容院。

    

    在接待處,記者注意到其營業執照上並沒有關於“醫療美容”的任何説明。記者謊稱想做一個雙眼皮兒,美容小姐馬上報價:普通的500元,眼皮厚需吸脂的800元。記者跟隨美容師來到所謂的“手術室”,實際上就是接待處隔壁一間屋子,有四五張美容床,一名女士正在做雙眼皮兒。記者看到,美容師不戴口罩,被美容者鞋子直接踏在床上,而且像記者這樣的“閒雜人等”全部可以出出入入,沒有任何衛生條件可言。記者又稱想為母親諮詢除皺美容,小姐也回答“能做”,並説,眼角紋注射一針可平復七八條皺紋,一針3800元;具體多少針,要看治療者有多少條皺紋。記者問,既然是“注射”不就屬於“創傷性”美容了嗎?小姐冷冷地説,什麼創傷性,我們只是扎一針,又沒把你的皮膚割開!

    

    “手術不出血,不是醫療美容”

    

    記者隨後來到宣武區某美容院,幾名女士正在做皮膚護理。經詢問,這也是一家只能做生活美容的美容院。但是,記者被一個正在接受文眉的女士所吸引,只見美容師手拿一根類似冰棍桿似的木柄,尖端插著一根鋼針,正在該女士的眉毛上刮著。記者問另一位美容師,這樣用針破壞皮膚,難道不屬於“創傷性”美容嗎?小姐回答,當然不屬於,因為針頭只是破壞表皮,並沒有破壞到血管,不會出血,因此,這種小手術不屬於醫療手術。小姐的話音剛落,記者就看見那位女士的眉毛上已經有血珠冒出,而做手術的美容師只是拿一塊小毛巾在清水裏涮兩下就把該女士眉上的血液擦掉,又有新的血液滲出,美容師就再擦去。記者問這又如何解釋,小姐説,這純屬操作失誤。

    

    看到此處,記者擔心的已經不是這種“手術”會給美容者帶來多大痛苦,而是這種方式給生命帶來的不安全隱患。因為這個鋼針並不是一次性用品,它頻繁地在“意外”中接觸不同人的血液,而像這種普通美容院的消毒手段又不可能像正規醫院中那樣完善,極有可能引發交叉感染。

    

    “只要你想改變的,我們都能做”

    

    當記者來到亞運村附近的某“美容美發”店時,立即被該院所能承接的各種美容項目驚呆了。該家美容店店面不大,地處偏僻,記者從它的美發廳裏穿過,進入美容室時,房間沒有任何人在接受美容服務。

    

    經記者詢問,小姐用自豪的口氣告訴記者,他們這裡可以做任何你想改變的美容手術:隆胸、墊鼻、抽脂肪、去眼袋、去皺紋,甚至可以緊縮陰道、修護處女膜。記者問,這些手術都由誰來做,一名年輕的美容小姐説:“我做,可別小瞧我,我可是護校畢業的!”記者又問手術將在哪兒做,小姐回答,小手術就在這屋子裏,大手術在手術室裏。記者提出想看看手術室的要求,被小姐當場拒絕,並説裏面正有人在做手術。而記者看到的是一張關得嚴嚴實實的門,沒有任何窗戶。記者問,這樣的手術室如何通風換氣,小姐所答非所問地説:“你放心,我們的手術室保證衛生!”隨後小姐熱情地追問記者想做哪項美容,記者幾乎落荒而逃。

    

    美容“醫生”的真面目

    

    還有一家同樣性質的美容院裏更有意思,美容小姐的宣傳口號是:“我們這裡什麼項目都能做,只是今天不能做,因為醫生不在,要預約。”記者感到很奇怪,問小姐“醫生”去了哪,小姐説,去別的美容院做手術去了,原因是他們的“醫生”技術高,經常有別家美容院把他請去。記者問,這種“趕場”情況,出現事故責任怎麼劃分,是由請“醫生”的美容院負責還是由該“醫生”所在美容院負責。小姐的回答是,不可能出事故的,我們的“醫生”技術很高。記者又問,是否知道衛生部已經出臺了對美容機構的管理辦法,像這種只能做生活美容的場所是不能“動刀動針”的,小姐振振有詞地説:“我們也有醫生呀!”記者問,你們的醫生是哪的,小姐答:“北京的!”記者追問,北京哪家醫院的,小姐説:“他原來在深圳一家美容院做過,現在在北京。”

    

    記者才恍然大悟,小姐口中的“醫生”,原來是該美容院自封的。(董銳)

    

    

    新華網 200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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