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環境保護遭暴力抗法

    對河北省固安縣暴力抗擊環保執法一案,河北省環保局近日發出處理通報,包括固安縣副縣長在內的數名領導幹部受到嚴肅的黨紀、政紀等處分。

    今年5月23日淩晨5點,河北省涿州市環保局8名執法人員到涿州市與固安縣交界處查處土法熬製瀝清污染時,在楊屯村(屬固安縣)核實地域歸屬時,該村村主任李敬峰將執法人員的汽車鑰匙扣下,並以打架鬥毆為由向派出所報案。在派出所幹警在場的情況下,涿州市環保局執法人員被圍攻長達7個小時,有的遭到毆打,派出所幹警竟然坐視不管。

    通報説,固安縣環保局除對本縣污染查處不力外,在接到涿州市環保局執法人員被困、要求給予配合的電話請求後,卻一直沒有趕到現場處理。事後,該縣環保局又以涿州市環保局“越界執法、地點不名”為由,反覆辯解,致使這一案件得不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案件發生後,河北省環保局立即派出調查組赴涿州市、固安縣進行現場調查,核實情況。國家環保總局和河北省環保局在事實清楚的情況下,均要求固安縣政府徹底取締土法熬製瀝青,對楊屯村村委會主任及派出所有關人員追究責任,國家環保總局還于6月21日對此事進行了督辦。然而,固安縣政府並沒有重視這一問題,只將此作為一般民事糾紛案件處理,致使問題遲遲得不到有效的處理。

    7月初,河北省監察廳和省環保局責成廊坊市監察局、環保局組成聯合調查組,對此案正式立案調查。通過調查,目前這一事件事實已基本清楚。依據黨紀政紀條規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有關規定,經廊坊市政府批准,廊坊市紀委、監察局作出決定,給予固安縣政府副縣長白玉江行政警告處分;給予縣環保局局長李秀清行政記過處分,免職並調離縣環保局;給予固安縣環保局監理站長楊俊朋行政記過處分;固安縣東灣鄉派出所所長白振清也受到了行政記大過處分,免職並調離該鄉派出所;楊家屯村主任李敬峰留黨察看一年,並按法律程式罷免其村主任職務。

    新華社 2001-12-18 (記者 楊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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