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設立新聞發言人 責任追究制度有待完善

    記者從日前召開的全市政法系統宣傳工作會議上獲悉,一個月以後,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等本市政法單位都將設立新聞發言人、建立新聞發佈制度。

    為保證新聞發佈的權威性,市政法委要求新聞發言人由各單位一名局職領導擔任。據了解,設立新聞發言人制度的政府部門已越來越多。就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建設問題,喻國明教授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記者:新聞發言人到底扮演什麼角色?一個合格的新聞發言人應該具備何種素質?

    喻國明:“新聞發言人”是公共關係學裏的概念。新聞發言人的主要職責是讓政府、企業等機構與社會公眾進行良好的溝通。像政法單位等政府部門的新聞發言人制度還應該承擔起培養公眾素養的責任。新聞發言人不僅要知曉本單位的業務,還要熟悉媒介運作的規律,這樣才能最有效地通過媒介把資訊發佈出去。北京市政法部門規定新聞發言人由局職領導擔任,保證了消息的權威性。

    記者:“911”事件發生時,紐約消防局的新聞發言人在第一時間裏,向媒體發佈了大量最新消息。國外的新聞發言人制度有哪些值得學習的地方?

    喻國明:主要體現在制度的規範化、透明化上。美國有政府資訊公開法案,哪些政府資訊應該披露,按什麼程式披露,如何落實責任人和追究失職責任,都有詳細的規定。這就從制度法規上保證了公眾的知情權。國內的新聞發言人制度在責任追究體系上還有待完善。

    記者:目前有些政府部門的新聞吹風制度是定期召開通報會,而不是按照新聞事件的發生來及時向公眾通報最新情況。這種狀況是否合理?

    喻國明:實際上突發事件發生時正是新聞發言人制度“顯身手”的時候。新聞發言人制度應該有一套完整的危機應對政策。北京市政法部門規定了對突發事件和重大災難、災害、事故等重大敏感性問題的新聞發佈要堅持及時、客觀、簡潔明瞭的原則,這一點非常必要。

    記者:一般而言,政府部門的新聞吹風會是單方面地發佈本部門新出臺的政策等,缺乏與老百姓之間的互動溝通渠道。這是否是一個誤區?

    喻國明:的確是這樣。從傳播學的角度講,政府部門應該在了解公眾需求的前提下,進行針對性的資訊發佈。只有雙向的溝通才能真正消除偏見和隔閡,避免誤解和謠傳。單向的新聞吹風卻不管老百姓是否願意了解這些資訊,不能起到有效溝通的作用。媒介不應該只是政府發佈資訊的工具,政府還應該充分利用媒介等渠道了解公眾到底需要了解哪些資訊。

    記者:新聞發言人制度在促進政府公開透明方面起到了十分積極的作用,它還應在哪些方面進一步完善?

    喻國明:我曾經在國務院外宣辦組織的新聞發言人培訓班上提出,政府部門的新聞發言人應該儘早轉換觀念,真正樹立執政為民的思想,也就是“看老百姓臉色”辦事,更加主動、全方位地參與到社會溝通中去,而不是像以前那樣等待上級的指令,按部就班地發佈日常資訊。

    北京青年報 2003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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