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7.14)從有關部門獲悉,最近,深圳市政府擬出臺一套優惠政策,對在深圳市發展酒店業的投資者在購買土地使用權方面實行優惠,以刺激酒店業在深圳市的迅速發展。
據了解,目前,深圳市的酒店項目用地全部採用招標、拍賣等方式公開出讓使用權,但其地價款必須在5天內一次性繳清,無優惠,土地使用年限短,這些規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投資商的積極性。今年5月,深圳市對大梅沙三塊土地的使用權進行了公開拍賣,在兩塊住宅、商用地順利出讓使用權後,餘下的一塊酒店用地卻最後流標。業內人士認為,酒店業是一個投資巨大、回收投資期長的領域。這塊酒店用地之所以流標,與政府對酒店項目用地優惠不夠有一定的關係。深圳市目前正在全力扶持旅遊業,酒店業作為旅遊業産業鏈條重要的一個環節,有必要由市政府制定一些優惠政策以促進其迅速發展。
據透露,此次深圳市擬出臺的酒店項目用地優惠政策打破了以前的諸多限制,包括用地的付款期限、付款優惠、付款方式、使用年限等各方面:
1.酒店項目用地實行招標(邀請招標或公開招標)和拍賣方式出讓,允許分期交付地價款,並試行按揭付款方式交付地價款;
2.對一次性繳付地價款或採用按揭方式繳付地價款的,給予總地價款15%減免;
3.對分期繳付地價款的,分期付款最長期限為3年,土地使用者應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生效當日交付地價總額20%的首期款,2年內應付地價總額40%的二期款,餘款應在3年內付清;
4.酒店項目用地的使用年限由40年延長到50年。
另外,為優化酒店項目的土地資源,深圳還將允許增加酒店項目的綜合性、相容性,如增加會所、商業公寓等,並可採用産權式酒店的方式供應酒店項目的用地。
南方都市報 2002-0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