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人才實行居住證制度 申城出臺有關暫行規定  

    為規範上海居住證制度,上海市政府日前頒布了《引進人才實行〈上海市居住證〉制度暫行規定》,對長期或者一定時期內在上海居住工作的人員,實行按居住地管理的方式,分類發放有效期限長短不一、享受相應待遇的《居住證》。

    同時,對《居住證》的資訊管理、申請和審核程式、持有《居住證》的境外人員的就業許可等作了具體規定。上述管理辦法將於6月15日起施行。

    解放日報 2002-05-28

    

    


上海:停辦藍印戶口 實施“居住證”制度
上海今起停辦藍印戶口
上海市居住證制度年內實施
深圳為外來高級人才發居住證
深圳將頒人才居住證 新舉措3月1日出臺
外地人在北京買車需要居住證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