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將頒人才居住證 新舉措3月1日出臺

    從今年3月1日起,在深圳工作的非深圳戶籍人才,只要擁有市政府特別頒發的“人才居住證”,就可以在深圳享受到更多的便利:子女入托入學就讀免交借讀費,可報考深圳市重點中學的高中部;辦理綜合醫療保險;申請租用市、區住宅部門開發的全成本安居房。這是深圳為加快人才引進採取的新舉措。

    根據將於3月1日出臺的《深圳市辦理人才居住證的若干規定》,凡是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技術等級、碩士研究生畢業以上學歷,並被深圳用人單位聘用到專業技術崗位或管理崗位上工作的人員,都可以辦理《深圳市人才居住證》。新舉措還包括:只要是人才,夫妻雙方可同時調入,也可先調任何一方,其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都行;人才可以不遷戶口、不轉行政關係等。

    《揚子晚報》20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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