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人大代表窮追不捨 河南一8年人命案終昭雪  

    —起本來很普通的刑事案件,因事涉公安機關是否刑訊逼供而久拖不決,死者家屬不斷上告。此案引起了全國人大代表的關注。從1994年起,全國人大代表張瑞璋、姚秀榮等近百名全國人大代表,年年為此事提出議案,督促有關部門儘快查處此案。這一屆代表卸任了,又交待給下一屆代表,歷時8年,不屈不撓,終於使這起在當地家喻戶曉的“南陽第一命案”真相大白。

    32歲的轉業軍人趙東升在手術臺上停止了呼吸,最後的話是:“派出所……狠……跪……打頭”

    1992年12月8日晚,大約七點多鐘,正在家裏忙著干家務活的張娟,忽然聽到了一陣急促的敲門聲。

    張娟開門後,見是和丈夫趙東升一塊去桐柏縣出差的同事劉傑。便問:“你強哥(趙東升的小名)呢?”劉傑説:“我強哥不得勁,在外面車上。”並説,劉陽(和趙一塊出差的另一位同事)喝了點酒,在那兒惹事了,判咱們沒理,還挨電警棒了!

    張娟急忙衝到門外的汽車旁,看到丈夫趙東升在車座上,頭低著,雙眼閉合,一句話也不説。張娟搖晃著丈夫的手連聲問:“咋啦?東升!”趙東升“嗯”一聲,仍低著頭,未講一句話。

    急赴職工醫院。門診醫生看病情嚴重,讓住院治療。

    整個晚上,張娟一直守護在病房裏。據張娟向記者回憶,她當時注意到,趙東升頭髮上沾有白灰,上身的夾克襖上也沾滿了白灰,下身穿的褲子臀部被嚴重磨損起毛,帶有白灰擦痕。

    張娟反覆地大聲追問丈夫:“你們這次出差到桐柏,到底咋著了?出啥事了?”

    問了好幾次,他才費力地用含糊不清的聲音斷斷續續地迸出:“派出所……狠……跪……打頭……”再也沒往下説。

    第二天下午2點多鐘,趙東升突然開始躁動不安,整個上身不時忽地坐起,兩隻胳膊來回搖動,口裏不停地發出“喔啦”、“喔啦”聲,但雙眼始終沒有睜開。

    家人趕緊把趙東升轉往河南南陽地區人民醫院。經醫生檢查眼底,初步認定右腦出血,立即送往CT室掃描。剛上機臺,趙東升就大口喘氣,呼吸困難,面色青紫。經搶救無效,于當天(12月9日)下午4點停止呼吸。

    一小時後,趙所在單位南陽地區汽車運輸公司供應處向桐柏縣公安局報案。10日下午,桐柏縣公安局派來一位法醫,會同地區公安處法醫,對趙東升屍體進行了初步檢驗。第二天上午,兩位法醫在有趙東升戰友在場的情況下,進行了全面屍檢。

    當死者的衣服被剪開後,人們看到其下肢、後背、腰部等處均有大塊青紫傷痕,雙臂呈紫紅色,並有點狀傷痕,疑為警棍電擊所致。解剖頭部時,人們看到死者右側顱骨凹陷,有兩道裂縫,鋸開後顱內有5-6平方釐米血塊。透過顱骨上的裂縫,能清晰地看到陽光。

     在屍檢過程中,當地一家電視臺的記者曾經要求進去攝像,但被法醫制止。他們説:“公安局有人照就中了。”死者家屬要求看屍檢結果,也被拒絕。

    與趙東升一同出差的一位同事説,劉陽和劉傑二人因故與當地人發生糾紛,雙方發生廝打,後來,劉陽和趙東升因此曾被帶到桐柏縣城關派出所。劉陽還親口對別人説,在派出所曾聽到趙東升“哎呀”、“哎呀”的慘叫聲。

    身體健壯、曾參加過自衛反擊戰並立功的丈夫,就這樣不明不白地死了,張娟實在無法接受這個現實。趙東升臨終前的那句話也一直在她耳邊迴響。張娟認為,這是趙東升留下的最重要的證據,他是被桐柏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的人刑訊逼供打死的。

    12日晚,趙的親屬寫了一份訴狀,指控桐柏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及該所三名治安員在審訊趙東升時將其毆打致死。手執訴狀,他們趕到原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南陽分院報案。

    接到訴狀後,南陽檢察分院立即著手調查此案,並派法醫再次對趙東升的屍體進行鑒定,認為趙東升係鈍性物體打擊致顱腦損傷死亡。也就是説,他是被人打擊其頭部後死亡的。1993年春節前後,有關辦案人員初步證實,趙東升死前身上的白灰來自桐柏縣城關鎮派出所。

    但隨後,案件的進展就越來越慢了。一些曾態度和氣的官員臉上也漸漸沒了笑容,變得愛答不理起來。而個別本來敢吐露一些真實情況的當事人也噤若寒蟬。

    “我是人大代表,老百姓人命關天的大事,怎麼是閒事?”

    就在趙的家人幾乎絕望的時候,幾位來自基層的人大代表伸出了援助之手。其中第一位便是第八屆全國人大代表、南陽畜牧站的研究員張瑞璋。

    1993年9月的一天,傳達室的師傅説,門口有三個人找你。張瑞璋剛到門口,年齡最大的老人竟撲通一聲跪下了。張瑞璋慌忙扶起老人説:“老人家,有什麼事您慢慢説,我一定盡力幫忙。”

    在張瑞璋的實驗室裏,老人只説了一句話,“我叫趙傑振,我兒趙東升沒有死在殺敵的戰場上,卻死在了自己人手裏。”就嗚咽著再也説不成話了。張瑞璋趕緊拿來毛巾,讓老人擦淚。趙傑振向這位全國人大代表反映了趙東升之死的經過。

    1992年12月7日晚,南陽運輸公司職工趙東升和同事劉陽、劉傑等人送貨至桐柏縣車站。晚飯後,在蘇區賓館門口,二劉因故與當地女青年孫傑、潘靜發生吵罵,進而廝打,當地人陳淮峰、吉小紅、劉軍等人先後參與其中;趙東升上前拉架亦捲入廝打。後來,城關派出所幾名工作人員趕到,將劉陽和趙東升帶往派出所詢問。

    據劉陽反映,在派出所時,他曾聽到趙“哎呀,哎呀”的慘叫聲。第二天淩晨,趙東升從派出所出來後,始終不説話,頭勾著,眼閉著,走路還需要人攙扶著。其頭髮上,衣服上,鞋上沾滿了白石灰,左手腕處有大塊青紫色淤痕。此後,趙東升不吃不喝,並多次吐出類似醬油狀的流體物。12月9日,趙東升回到南陽後死亡。法醫鑒定死因為“鈍性物體打擊致顱腦損傷死亡”。

    群眾的哭訴和信任,使張瑞璋感到了莫大的責任。在詳細了解了有關情況後,1993年10月下旬,張瑞璋把此案向南陽地區人大法工委進行了反映;1994年3月,一年一度的全國人大會議在北京召開,張瑞璋把趙東升一案的材料帶到北京,並聯合其他16位人大代表遞交提案,要求有關部門儘快偵破此案。

    1993年4月15日,在地區人大工委的組織下,有關部門就此案專門召開會議,並邀請張瑞璋和另一位南陽籍的全國人大代表賈寶珍參加。會上,有關部門説,經過調查,他們沒有發現公安幹警有刑訊逼供現象,趙東升的死是在進派出所之前的鬥毆中所致。但因當時天黑人多,暫時找不到毆打趙東升的兇手。張瑞璋表示,趙案仍有不少疑點,希望有關部門派得力調查組重新立案調查,公開死者屍體解剖調查結果,儘早結案,給家屬作好安排。

    此後,張瑞璋和賈寶珍每隔一段時間,就去有關部門催促此事。他們以為,這樣一個簡單的刑事案件,很快就會解決。誰料想一年下來,不但案件無任何進展,1994年7月5日,此案的重要證據———趙的屍體卻被火化了。一位領導甚至對他們説:“你們管這閒事幹啥!”張瑞璋當即回擊:“我是人大代表,老百姓人命關天的大事,怎麼是閒事?”

    1995年1月,正當張瑞璋準備再次提出議案時,一場意外的車禍使張瑞璋骨折、臥床不起。眼看八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就要召開,自己的傷勢卻不見好轉,急得她躺著寫了一份要求儘快解決趙東升一案的議案,托另一位南陽籍代表賈寶珍帶至北京。自己則每天與賈寶珍通電話,詢問建議結果。

    在議案中,張氣憤地寫道:“人死了,總要有個交待,這是人之常情,也是起碼的要求,鋻於這種情況,我們再次建議:1、速派得力調查組重新立案調查。2、公開死者屍體解剖化驗結果。3、查明強行火化屍體的原因。4、儘早結案,給家屬作好安排。”

    在不斷提出議案的同時,張瑞璋還對有關當事人進行走訪調查。在全國人大和河南省主要領導的關注下,此案開始有了進展。桐柏縣城關派出所有關人員承認,在訊問時,曾有人對趙東升進行了毆打。

    1996年春,在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張瑞璋再次聯合16位人大代表提出趙東升案。並把趙案的有關材料直接交給當時的河南省委書記李長春。李閱後十分氣憤,

    當即批示:“人命案一定要依法追究,否則,怎能平社會之憤,怎能樹立司法機關形象。請組織研究,想盡辦法,予以攻克。”

    根據省委領導的批示,河南省檢察院、南陽市檢察院、桐柏縣檢察院組成了聯合調查組,對趙東升一案重新進行了調查,並取得突破性進展。

    6月30日,聯合調查組出具的調查報告顯示,第一現場陳淮峰打了趙東升,後在派出所,趙東升又遭到治安員胡偉的毒打。聽到趙東升的死訊後,陳淮峰、劉軍等5人訂立攻守同盟,都不許説那天喝了酒,拿棍子打過人;而胡偉因害怕事情洩露,還專門買了4條煙,分別送給當時在場的劉長獻、丁發奎等人,請他們多多關照。這也正是司法機關起初調查時無功而返的一個重要原因。

    誰料沒多久,辦案單位又放出話來説,案件中還存在許多問題,因“時過境遷,難以查清”。此後,案件又被束之高閣。對這樣的一個結論,張瑞璋是不能夠接受和容忍的。

    南陽市有關部門的不負責任,使張瑞璋産生了極大的憤怒,她説,豁出去代表不幹,也要把此事管到底。

    我們告了8年,從中央到地方,找了多少領導,現在還是沒有結果。那普通的老百姓誰還敢告狀?到哪去告?”

    1996年11月27日,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和人大代表提議,河南省人大常委會決定就南陽趙東升案向省檢察院提出質詢。

    上午8點會議開始,焦作籍的人大代表姚秀榮首先發問:“檢察長,中國有句俗話,狗死了,主人還找找,趙東升被打死,至今兇手下落不明,你們認為有無弄清的必要?”

    參加會議的一位副檢察長表示,時過境遷,實在難以查清。

    姚秀榮接過話反問:“趙東升如果是你們的孩子,你們會不會查清?打人的當事人一個沒死,為什麼查不清?”

    會上,張瑞璋還把趙東升死時的照片拿出來讓大家看。這位年近60的老太太指著照片,激動地問:“江檢察長,此案累計4年,至今沒有解決,我想問問,什麼時候能解決?桐柏縣公安局是打人的單位,為什麼還讓他們參與辦案……”

    質詢會從上午8點一直開到11點。會後,省檢察院的江副檢察長深有感觸地表示:“我幹了這麼多年檢察長,還沒遇到過這麼厲害、這麼有水準的人大代表,今天受到了一次很好的教育。在我為官這任,一定努力辦好此案。”

    1997年1月,由省檢察院和省公安廳共20多人組成的專案組進駐南陽,對此案進行重新調查。調查結果認為,這是一起故意傷害致死案件,應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迫於壓力,桐柏縣公安局終於對此案立案偵查。隨後,又沒有了消息。

    案件久拖不決,張瑞璋面臨的壓力卻越來越大。一位過去對她十分尊重的市委主要領導,有幾次見到她都愛答不理的,有幾次乾脆直接轉身離去。張瑞璋隱隱約約感到了壓力。可是,當一旦面對趙東升一家老小充滿期待的面孔,張瑞璋又覺得應該堅持下去。“群眾選你當人大代表,你卻連這點事都弄不明白,還當什麼人大代表?”

    為了把此案監督到底,1996年在鄭州的一次會議上,張瑞璋找到和她一樣正直潑辣、敢説敢為的焦作籍人大代表姚秀榮,希望她也參與監督此案。姚秀榮今年48歲,十幾歲開始就一直在焦作起重機械廠當刨車工人,曾多次榮獲全國勞模和先進工作者榮譽稱號。周圍的同事對她的評價是,“辦事風風火火,好打抱不平”。

    作為第八、第九屆全國人大代表,姚秀榮因多次為普通群眾仗義執言,而在當地享有盛譽,群眾親切地稱她為“平民包公”。她最有名的一句話是:“要説,要説,不説不中。”

    1997年3月,在八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上,張瑞璋、姚秀榮等16名人大代表,又一次聯名提出議案,要求查清趙東升案件。會後,張瑞璋又專門囑託姚秀榮,“如果我下屆不當全國人大代表了,你一定要繼續監督此案,為百姓鳴冤”。

    1998年全國人大換屆時,張瑞璋、賈寶珍雙雙落選。她們兩人的落選,使姚秀榮更感到這副擔子的沉重,但這也更激起了這位工人代表堅持到底的決心。她果然不負所望,不僅連續4年與33名九屆全國人大代表聯名,就趙東升案提出議案,而且多次給有關部門領導寫信,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機會,為案件奔走呼籲。

    但此後,案件仍然沒有實質性的進展。從有關部門的回復中,姚秀榮知道,案件被分為在蘇區賓館挨打的第一現場和在派出所審訊的第二現場。在第一現場毆打趙東升的疑犯陳淮峰在逃;第二現場刑訊逼供造成趙東升死亡的可能性也被排除。案件的偵破工作又陷於停頓。

    但姚秀榮並不泄氣。針對有關部門答覆的第一現場兇手陳淮峰不知去向,他沒有父母、兄弟,無線索可找的結論,姚秀榮又3次坐長途汽車到案發地桐柏,就有關犯罪嫌疑人的去向進行調查。結果查證陳淮峰不僅母親還在,還有姐姐,他的一位親戚還是縣直某局領導。

    人大代表們憤怒了,1999年元月,在姚秀榮的建議下,33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李鵬、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公安部部長賈春旺發出了反映案件查處情況的特快專遞。“當時,一封特快專遞的價格是38元,但確實引起了領導同志的重視”。姚秀榮後來告訴記者。當年的5月17日,在公安部的直接催促、督辦下,曾參與毆打趙東升的犯罪嫌疑人陳淮峰在深圳落網。

    然而過了一年多,有關部門還是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陳淮峰的罪定不下來。“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在人命案上踢起了皮球。”姚秀榮氣憤了:“如果兇手是陳淮峰,就儘快起訴;如果不是陳淮峰,就放人另查兇手,這樣含含糊糊,何時能了結?又怎麼能讓人服氣?”為了催辦此案,姚秀榮每隔十天半月,就要到鄭州問一次結果。為了節省幾塊錢路費,每次出門去鄭州或南陽,她都是坐價錢較低的普通客車。碰到夏天氣溫高時,身體較胖的她總是熱得滿頭大汗;有時去晚了,碰到下班,她就撿張報紙鋪在地上,坐在那兒等人家上班。

    趙東升的家人知道此事後過意不去,姚秀榮説,我苦我難,你們比我更苦更難,起碼有關部門不敢把我推出門外。我多跑跑,你們的日子就會好過一些,案件就會早一點有個結果。2000年3月,在全國人大九屆三次會議上,姚秀榮再度聯名33位全國人大代表,就趙東升案提出批評建議。在會議發言時,姚秀榮激憤地指出,從1993年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開始(當時趙東升的家屬並不知道此事),近百名人大代表年年就此事提出議案,全國人大及有關部門也一次次批復督辦,可到了河南、南陽,有關部門一次次調查,卻始終沒有一個明白的説法。“現在,已經不是受害人家屬在告狀,而是我們人大代表在告狀。我們告了8年,從中央到地方,找了多少領導,現在還是沒有結果。那普通的老百姓誰還敢告狀?到哪去告?”

    2000年11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梁國慶,對南陽趙東升案件作出批示:“此案全國人大代表多次提案,抗戰八年都結束了,可這起普通刑事案件,為什麼查證不清?決不能再拖了。”梁檢察長要求,由高檢院公訴廳姜偉廳長、河南省院王尚宇副檢察長、省院公訴處王永祿處長負責,抽調精幹辦案力量,一定要辦理好此案,給人大代表一個滿意的交待。

    河南省檢察院主訴檢察官張尚斌四赴南陽不翼而飛的法紀案卷在省院檔案室找到

    在高檢院的督辦下,河南省檢察院經認真考慮,決定改變過去的做法,選派曾長期在偵查部門工作,又有案件審查經驗的公訴處主訴檢察官張尚斌主辦此案。

    張尚斌有著豐富的案件偵查經驗。曾偵破過轟動全國的鄭州黃河大橋收費站貪污群案、南陽地委書記毛興中貪污受賄案。1996年從反貪局調到起訴處工作,2000年被聘任為主訴檢察官。

    2000年11月29日,張尚斌與法醫侯現軍趕到南陽,立即聽取了南陽市檢察院對趙東升被傷害致死案件的情況介紹,調閱了公安機關移送的十幾冊案件材料。然而通過初步審查得到的情況是:一、本案已拖延8年,當時既未勘驗現場,又未提取物證,主要證據滅失;二、在桐柏縣蘇區賓館院內,犯罪嫌疑人陳淮峰持木棒向趙東升打了兩棍,擊中趙頭部一次的證據,與本案法醫鑒定趙東升被兩次以上打擊致死的結論不相吻合;三、犯罪嫌疑人陳淮峰及有關當事人早已了解被害人死於頭部損傷,為推卸責任,對以前所説過的真實案情全部推翻。

    通過大量細緻的閱卷、現場勘查、走訪證人、分析判斷案情,張尚斌發現,本案還存在著一些重要的疑點:

    1、若被害人趙東升是因在第一現場被毆打後致死,為何在去第二現場派出所期間,其言談舉止依然如常?

    2、與趙東升一起被帶到派出所的劉陽證明,在二樓就聽到趙東升被打時的慘叫聲,這是否説明在派出所趙東升被毆打的情節與其被傷害致死的原因有關?

    3、桐柏縣城關派出所治安員胡偉曾供認毆打過趙東升,被其他治安員強行制止。胡偉對趙毆打的程度和部位有哪些?

    4、趙東升從派出所出來後不食不語,嗜睡,精神萎靡不振,口吐醬油狀物質,被嚴重傷害的症狀極為明顯,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的?

    5、被害人家屬反映,趙東升生前最後一句斷斷續續的陳述“派出所……狠……跪……打頭……”到底説明什麼?

    針對本案的上述問題,張尚斌認為,從案發時趙東升的表現情況看,在派出所即第二現場遭受的打擊,對於其顱腦嚴重損傷,也具有必然的、直接的聯繫。

    在審查過程中,張尚斌意外發現,趙東升案件的卷宗材料裏,只有公安機關偵查陳淮峰等人在蘇區賓館打架的材料,沒有檢察機關法紀部門偵查此案所取得的案卷材料。問南陽市檢察院法紀部門,他們説沒有案卷,可能是移送公安機關了;問公安機關,人家答覆説,查我們的刑訊逼供問題,決不可能把材料移交給我們;問桐柏縣院法紀科,得到的回答是縣院只管配合,不主辦此案;問省院法紀部門,説是我們並沒有立案,不知道案卷材料在哪。張尚斌奇怪了,連案卷都不知去向,那一份又一份斷定趙東升在派出所沒有受到毆打的結論又是憑什麼作出來的?

    情況彙報上去後,有關領導下令,從縣院到省院,一級一級的查,必須找到案卷。經過一番努力,省檢察院法紀處終於在省院檔案室,將本案封存已久的七冊厚厚的卷宗材料找到了。

    經過對法紀部門偵查獲得的大量證據材料進行審查,張尚斌認為,在蘇區賓館院內,犯罪嫌疑人陳淮峰持木棒打中趙東升頭部一下,將趙東升打倒在地,其行為固然對被害人頭部損傷具有必然、直接的因果關係。但是,在本案的第二現場派出所一樓治安室,被害人趙東升被訊問時,治安員胡偉為給親戚孫傑出氣,抓住趙的頭髮打耳光,用核桃粗的掃帚棍朝趙東升身上亂打,用腿和皮鞋對趙的頭、胸、脅部,猛踢狠踩,將趙打得“哎喲”直叫,治安員胡偉對趙所實施的毆打行為,也是致趙東升顱腦嚴重損傷而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至此,此前一直被漏訴的治安員胡偉傷害趙東升犯罪事實的查清,標誌著本案真相大白。

    去年3月,張尚斌等人起草了案件審查報告,建議南陽市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將陳淮峰、胡偉移送起訴。然而一個多月時間過去了,南陽市院檢察委員會居然以“沒空開會”為由,將此案擱置。

    無奈之下,張尚斌只好直接向省檢察院檢委會遞交了此案的審查報告。2001年4月30日下午,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九屆檢察委員會召開第55次會議,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陳淮峰故意傷害一案依法起訴;對治安員胡偉儘快抓捕,予以追訴,與陳淮峰並案處理。

    5月3日放假期間,胡偉被抓捕歸案。2001年9月7日,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被告人陳淮峰、胡偉分別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死緩。被告人胡偉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20900.53元;附帶民事訴訟被告桐柏縣公安局負連帶責任。

    九年沉冤終於真相大白,然而留下的,不僅僅是輕鬆和喜悅

    一起人命案件,由於人大代表的窮追不捨,九年後終得真相大白于天下。很多人都松了一口氣。然而,此案偵破過程中的一些往事,卻讓人高興之餘,又有一些遺憾。

    據主辦此案的張尚斌介紹,作為一起一般的故意傷害案件,此案有兩個特點:一是此案偵查部門沒有偵查終結,而是由公訴部門審查終結的。也就是説,證明被告人有故意傷害行為的偵查材料原來就有,但被有關部門忽略了,沒有認定。二,此案是河南省第一例由省級檢察機關決定追捕追訴漏犯的案件。

    據趙東升親屬介紹,她們一開始告的就是公安機關刑訊逼供,但每次人大代表監督此案,有關調查機關都彙報説,沒有發現公安幹警有違紀行為。後來又説,在派出所雖有毆打行為,但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事實是,早在1995年秋天,胡偉就向有關調查人員承認,他曾經用皮鞋踢了趙東升。其他幾位治安員也分別證實了胡曾用皮鞋踢、踩趙東升的頭、胸、脅,打得趙“哎喲”“哎喲”喊叫,打後他兩手捂住頭。有關證人證言就在法紀部門偵查此案時的卷宗裏。

    更為奇怪的是,卷宗裏不僅記載了胡偉等人毆打趙東升的經過,一位治安員還總結了所裏工作人員(包括正式幹警和治安員)打人的特點。比如,某某打人愛打嘴巴、扇臉、用電警棒捅人;某某愛用棍子、皮帶打人;某某平常愛用細竹竿打人,用電警棍捅;某某愛用電警棒捅;治安員們平時打人的現象比較普遍,比較愛打人的有、等人。這些卷宗中的材料,不知為什麼,在上報各級人大的報告中幾乎沒有顯示。

    採訪中,一位司法機關知情人士告訴記者,他曾問南陽市一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既然早就有人證明胡偉曾毆打了趙東升,為什麼後來又説沒有證據?這位工作人員回答説,給人大的彙報文件都是按領導意見起草的,根本沒有採用調查中獲得的證據材料。

    值得慶倖的是,他們遇到了愛叫真的人大代表。在回顧此案的監督經過時,張瑞璋代表告訴記者,她是搞自然科學的,遇事總想搞出個明白。趙東升去派出所的時候,頭腦還很清醒,出來時卻連話都説不好了,這其中總要有個原因。這個原因一直找不出來,我就要一直堅持到底。作為人大代表,也有責任幫助群眾尋找一個清楚明白的結果。

    這起歷時8年的人大代表監督案,在中國的法治進步史上,寫下了沉重的一筆。 (李鈞德)

    《中國青年報》200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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