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農民進城沒了門檻

    今後在甘肅,只要有固定住所、穩定收入或生活來源者都可辦理城鎮戶口。城鎮戶籍制度改革規定,農民進城不得收取城市增容費,其承包的土地可保留或轉讓。

      目前,甘肅省在加快城鎮化建設方面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改革現行戶籍制度,引導人口集聚,鼓勵有貢獻的科技、經濟和管理人才到大城市工作,對大中專畢業生,有條件的城鎮可採取先落戶、後就業的辦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對農村人口到大城市的,在控制中心區域人口的前提下,予以落戶,不得收取城市增容費或其他類似費用。鼓勵農民帶資進入中小城市和城鎮務工經商或興辦二、三産業,加快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進程,逐步建立以居住地劃分城鄉人口的戶籍登記制度,實行城鄉戶口一體化管理。凡在小城市和城鎮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穩定的職業或生活來源的人員及與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親屬,都可辦理城鎮常住戶口,並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待遇,不得實行歧視性政策,不得要求繳納城鎮增容費。農民進城落戶後,可保留其承包農村集體土地的經營權,並鼓勵依法有償轉讓,但必須執行當地城鎮的計劃生育政策。

    《中國青年報》2002-01-29(迭目江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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