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仔隊”:在瘋狂追逐的背後

    做客聊天 嘉賓:中國人民大學輿論研究所所長 喻國明教授 主持人:記者 邢宇皓

    “帕帕垃圾”指那些專門追逐明星,拍攝名人私生活的記者。這一稱呼來自義大利影片《滴露牡丹開》中一個專門偷拍明星照片的攝影師的名字“Papara-zzo”,義大利語中其複數形式“Paparazzi”後被作為這一類人的統稱。“帕帕垃圾”是其音義結合的中文譯法,也被俗稱為“狗仔隊”。

    克裏斯托夫萊茨,一個德國青年攝影師,在夢想與財富的驅使下,在好萊塢開始了追逐明星的日子。戴安娜事件後,萊茨決心結束自己作為“帕帕垃圾”的生涯,並通過《我是帕帕垃圾:一個狗仔隊員的自述與懺悔》一書,揭開了“帕帕垃圾”神秘的面紗。刺激隨緊張同行、瘋狂與冒險相伴、失落同自責糾纏,構成了“帕帕垃圾”生活中的真實。今天,我們邀請大眾傳播學方面的專家喻國明教授,聊一聊有關“帕帕垃圾”的話題。

    明星應付的“帳單”

    主持人:1997年的戴安娜車禍事件,使“帕帕垃圾”幾乎在一夜間“聞名於世”,成了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甚至從“帕帕垃圾”、“狗仔隊”這些頗為傳神的中文稱呼中,我們就能品讀出其不堪的處境。作為研究公眾輿論方面的專家,您是怎樣看“帕帕垃圾”這一角色的呢?

    喻國明:談起“帕帕垃圾”,很多人都將矛頭指向他們的個人道德品質,我認為這是片面的。實際上,“帕帕垃圾”的形成是由多種因素決定的,以往我們關注比較多的是“帕帕垃圾”自身行為、媒體炒作等等因素,我倒更希望從明星與媒體的角度看這個問題。

    在現代社會中,公眾人物對媒體是既恨又愛。首先,媒體是任何公眾人物成名的“跳板”:他們的言行要通過媒體的“放大”才會受到關注,同時他們也就得到了某種程度的社會承認。而成名之後,媒體報道在某些時候又會造成對其生活的干擾。我認為,儘管公眾人物不情願,但從權利和義務對等的角度來説,既然他們通過媒體獲得了利益,他們就有義務接受媒體的監督,同普通百姓相比,公眾人物的私人權利在某種程度上就應該有所讓度。

    當然,對於這一點,在學界是有爭議的。一般認為,就政治人物而言,因為掌握巨大的權力,其言行同公眾的利益密切相關。所以,在公眾權利同私人權利有可能發生衝突的情況下,為了防止權力濫用,他們應該讓度私人權利,接受公眾監督。而對待非政治性的公眾人物——比如明星——的私人權利,有些學者認為,應該將其視同於普通人予以保護。而我認為,明星雖然不具有政治權力,但是他們在引領生活時尚、生活態度、生活方式等方面對社會的影響同樣是巨大的。因此,公眾有必要更多地了解明星的一舉一動,以確信他們是否是令人信服、值得效倣的榜樣。從這一點來説,儘管我個人對“帕帕垃圾”的很多做法,並不完全贊同,但我認為,在有些時候,他們讓公眾實現了某種社會知情的權利。而媒體的密切關注,有利於公眾人物保持必要的社會警醒。

    至於在什麼情況下曝光他人生活是“適當的”這個問題,目前被新聞界廣泛認同的有三個衡量標準:第一,所曝光的對象必須是公眾人物;第二,他(她)的言行應當發生在公眾場合而非私密場所;第三,他(她)的言行應該同公眾有關。而爭議往往發生在只滿足其中部分條件或在邊緣狀態的時候。

    主持人:但是有些明星認為,他們的成名完全是個人努力的結果。

    喻國明:這是他們認識上的一種偏狹,而並不是社會的真實。個人努力當然不容忽視,但在現代社會中,沒有任何一個明星的誕生是完全靠個人奮鬥而不靠社會機器的組合力量來實現的。如果某個明星受到了所謂的“媒體封殺”,其明星效應必然大打折扣。同樣,很多明星無論如何也要擠在中央電視臺的春節聯歡晚會上露面,不是從另一個角度證明了這點嗎?獲利就必須付出,明星應該擺正心態:“糖衣吃了,炮彈打出去”這樣的免費午餐是沒有的。

    平衡心理的“杠桿”

    主持人:“帕帕垃圾”之所以能夠憑藉一組照片獲得數千、上萬甚至十余萬美元的報酬,其根源來自於公眾對明星私生活了解的渴望,甚至是窺視的慾望,您對此怎麼看?

    喻國明:剛才我們談到了,全面“認識”明星,是公眾正常、合理的要求,尤其在今天的社會裏,人們的這種意識更加強烈。過去,人們往往對明星有所“迷信”,很少用質疑的眼光審視他們。而在今天有多種選擇的社會中,不同的明星更像是不同生活方式的文化符號,人們對這些文化符號的選擇,應當建立在全面了解的基礎上。給予公眾更多的知情權,表明社會在進步,這也是媒體所應承擔的責任。

    而公眾對明星的窺視欲來自後者在生活方式和生活狀態方面同普通人的巨大反差。明星作為時尚潮流的化身,擁有更多前衛、另類,甚至反文化等特點。這使他們在觀念上有可能具有某種文化特質性,這種特質性造成了巨大的懸念和誘惑力,會引發人們探求的興趣和窺視的慾望。

    應該説,公眾的這些需求,只要是在法律和道德底線之上,哪怕層次低一些,也是應該得到滿足的。

    但是,部分公眾有時對明星也抱有一些“陰暗”的心理,希望通過了解某種具有刺激性的東西,達到“毀”明星的目的。在現實生活中,明星所獲得的利益實在太巨大了,有時會造成部分公眾的心理失衡,他們會希望通過在明星身上找到人類共同的弱點、道德或生活上的瑕疵,來獲得心理上的某種平衡和安慰。我認為,這反映了部分人的心理狀態,但在有些時候,這甚至代表了公眾接受明星負面新聞的基本心態。

    從社會調查的結果來看,當明星很多的時候,公眾反應的總體趨向不是捧明星而是貶明星。尤其是在生活境遇不是那麼盡如人意,社會壓力比較大的時候,公眾這種反應就尤為突出。反之,公眾的心態則比較正面和“陽光”。總體而言,我們發現,當明星們的負面新聞被頻頻爆炒的時候,往往是經濟不景氣的時候,而在經濟比較景氣的時候,人們的重心在抓住發展機遇,對明星的負面宣傳往往不是那麼關注。

    不同媒體的抉擇

    主持人:告訴公眾事實真相,也就是滿足公眾的社會知情權當然是媒體的責任,但同時,媒體也承擔著引導社會輿論、實現社會正義的義務。而隨著市場化運作的日益介入、媒體之間競爭的日益激烈,媒體對公眾的“引導”作用似乎有弱化的傾向,而“迎合”甚至“媚俗”之風日漸盛行。

    喻國明:的確,商業的介入,使某些媒體脫離了原來大家所習慣的“專業主義”的方向,也就是説,它更多地是對受眾的迎合而不是引導。媒體市場競爭的壓力越大,這種迎合的趨向就越明顯。因為,引導是需要一些距離的,有時是要付出一些代價的。但是如果從整個媒體的發展來看,在不同的發展階段會呈現出不同的特徵。當媒體發展到一定階段,嚴肅媒體在市場競爭中會佔有更有利的位置。比如,在美國,有1500多家報紙,其中真正的嚴肅報紙只佔3%左右,但是它們的社會影響力和市場回報佔總量的60%至70%。其實,這在某種程度上體現了一種社會公平:儘管引導會付出很多代價,但只要這種引導為社會所承認,對其回報也是相當豐厚的。因此,真正嚴肅的報紙,應當是營利狀況最好的報紙。報業競爭,一種是比規模,這是大眾化報紙所採用的基本手段,越做越厚,越做越具有刺激性;另一種是靠技術,整合新聞、解構新聞的能力令別人難以“克隆”,這就是嚴肅媒體的競爭方略。比如剛才談到的對明星的曝光,儘管有讀者需求,但並非事關公眾利益的話,嚴肅媒體往往不會參與其中。這實際上是媒體在向公眾昭示自己的形象定位。相信,公眾會對各個媒體作出自己的判斷。

    《光明日報》 200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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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摘:《我是帕帕垃圾:一個狗仔隊員的自述與懺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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